上海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又升級
為深入推進上海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規范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匯通相關單位修訂了《上海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辦法》(滬建建材聯〔2016〕432號)。
本辦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上海市建筑節能項目專項扶持辦法》(滬發改環資〔2012〕088號)同時廢止。
支持范圍(政府投資項目除外)包括綠色建筑示范項目、裝配整體式建筑示范項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等八類。
對裝配整體式建筑示范項目提出以下要求:
建筑規模:居住建筑裝配式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裝配式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
建筑要求:裝配式建筑單體預制率應不低于45%,或裝配率不低于65%,且具有兩項以上的創新技術應用(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創新技術一覽表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另行制定),公共建筑應當實施建筑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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