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扎實做好強降雨天氣安全生產應急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
6月17日,國家安監局下發關于扎實做好強降雨天氣安全生產應急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明電〔2016〕7號)。由于進入汛期以來,我國強降雨天氣頻發,多地區面臨多輪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的疊加風險,對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造成了巨大壓力和重大損失。
為深刻吸取教訓,切實做好強降雨天氣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工作,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把應對強降雨天氣工作擺到重要位置
要高度重視強降雨等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產工作帶來的不利影響,充分認識做好強降雨天氣應急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要按照“搶大險、救大災”的要求,切實將各項防范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實發揮作用。要突出抓好企業及作業現場應對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措施的落實,有效防范和應對各類事故發生。
二、完善預警機制,確保響應及時、反應迅速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工作,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重要崗位要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堅持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發現重大險情要及時處理。要在預警預報、接警處警環節落實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氣象、水利、國土、海洋、海事等部門協調聯系,密切跟蹤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和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等重大自然災害災情變化,認真研判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各類風險,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加強與當地基層政府的溝通聯系,企業相關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應急預案要有效銜接,確保發生險情能互通信息、及時響應。一旦發現險情,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迅速反應、果斷決策、有力指揮、科學施救。
三、全面做好應急準備,切實提高處置能力
各單位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加強應急準備基礎工作,提高應對處置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一是要根據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針對本地區氣象地理環境及主要災害風險,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特別是煤礦和非煤礦山,要對現有的應急物資和裝備開展一次認真的檢查測試,針對透水事故和洪澇災害,配備各類水泵及管線、配件,確保各類應急物資和裝備齊全有效。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根據服務區域內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救援裝備。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加強對救援裝備配備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檢查,對配備儲備不到位的,要責令其停產整改。
二是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從提高有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入手,進一步完善應對災害性天氣的各項預案,并通過演練持續改進。
三是加強應急教育培訓。開展應對災害、事故的應急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訓工作,并將此項工作作為長期任務深入持久開展,不斷提高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應急知識和專業素質。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手段,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
四是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進入戰備狀態,做好搶險救援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生事故,能夠迅速投入搶險救援工作,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編輯:王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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