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黃艷副部長談城市規劃
第一,明確規劃要改革什么。一要認識轉變規劃理念,有了正確的理念,其他工作就好做了;二要改革城市規劃方法,要把規劃編制過程作為統一思想的過程,解決總規系統性與控規碎片性之間的過渡問題;三要改革城市規劃制度,從規劃編制、規劃維護、規劃督查、規劃許可等一系列的制度設計,需要再動動腦筋。
第二,明確城市規劃的剛性問題。目前,規劃督查手段、法制手段上去了,但還必須明確城市規劃的底線約束是什么,用什么手段、什么方法落實剛性要求,要在實踐中摸索,目前規劃剛性內容太復雜,審批管理程序太復雜,需要簡化。
第三,推進分區治理。在發展過程中,城市內各區域發展階段不同,發展特點不同,發展問題不同,要堅持問題導向分區治理。對中心城區等建成區,它的規劃管理,編制、執行和新建的區域是不一樣的,要通過修補織補、文化保護、棚戶區改造等,補齊各種短板;對城鄉結合部地區,這些半建成區、半城市化地區,遇到的所有矛盾和中心城區、遠郊不一樣,要統籌集體建設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注意增減掛鉤,推動基礎設施城鄉一體化;還有鎮,要以鎮為單位的,推動美麗鄉村和特色小城鎮互動的建設;再有非建設性地區,對山水林田湖,要跟農業部門、林業部門協同推進。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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