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積極貫徹《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實現水泥工業健康發展
繼國務院下發關于煤炭、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意見后,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受經濟增速回落、市場需求不足等因素影響,建材工業增速放緩、效益下降、分化加劇,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部分適應生產消費升級需要的產品缺乏,一些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矛盾日益凸顯。《指導意見》就今后一段時期化解水泥、平板玻璃行業過剩產能,推動建材工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作出具體部署。
《指導意見》針對建材工業提出目標任務,其中對水泥行業有關提出的目標任務可歸納為四項:
——到2020年,再壓減一批水泥熟料產能,產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區間;
——水泥熟料產量排名前10家企業的生產集中度達60%左右;
——建材產品深加工水平和綠色建材產品比重穩步提高,質量水平和高端產品供給能力顯著增強,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
——水泥行業銷售利潤率接近工業平均水平。
對水泥行業提出的任務具體分解如下:
一、壓減過剩產能:
1、嚴禁新增產能。
——2020年底前,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
——2017年底前,暫停實際控制人不同的企業間的水泥熟料產能置換;
——《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下發后核準或備案的項目,凡是未按規定開展產能置換導致新增產能的,要嚴肅查處;
——對國發〔2013〕41號文件印發前的水泥違規項目,未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公告、認定或明確由地方視情處理的,停止生產許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許可;
——存在落后設備、工藝、違規產能以及生產淘汰類產品的,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許可;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電石渣等固廢伴生水泥項目,必須依托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不擴產能的改造。嚴防借開展協同處置之名建設新增水泥熟料產能的項目。
2、淘汰落后產能。
——污染物排放達不到要求或超總量排污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能耗超限額的,應在6個月內整改達標;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經申請可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期限;逾期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水泥產品和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水泥產品的違法行為。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使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工藝技術與裝備的產能,要立即關停退出。
3、推進聯合重組。
——支持優勢企業搭建產能整合平臺,利用市場化手段推進聯合重組,整合產權或經營權,優化產能布局,提高生產集中度,并結合聯合重組、技術改造,優化生產要素配置,主動壓減競爭乏力的過剩產能;
——支持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創新業態和商業模式,主動退出綜合成本高、生產效率低的產能,增強盈利能力;
——在具備條件的地方開展試點,支持水泥行業通過聯合重組等方式壓減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
4、推行錯峰生產。
——在采暖地區的采暖期全面試行水泥熟料(含利用電石渣)錯峰生產,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壓減采暖地區熟料產能,同時有效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取暖鍋爐排放疊加,減輕采暖期大氣污染;
——其他地區水泥熟料裝置在春節期間和酷暑伏天也應錯峰生產。
二、加快轉型升級,提升水泥制品:
——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重點生產42.5及以上等級產品;
——加快發展專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摻合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
——積極利用尾礦廢石、建筑垃圾等固廢替代自然資源,發展低碳水泥等產品。
三、促進降本增效:
1、綠色智能發展。
——加大對無組織排放治理力度;
——開發推廣余熱利用技術,提高能源梯級利用水平;
——推廣無鉻耐火材料;
——推進智能化生產,建設廠區物聯網,在搬運、碼垛等重復操作工段推廣“機器代人”,加強對產品質量、污染物排放、能耗等關鍵參數的可視化管理,提高質量效益。
2、支持企業創新。
--支持企業開展清潔能源開發替代、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智能制造、新材料開發、產品深加工等轉型升級改造;
--發布建材工業鼓勵推廣應用的技術和產品目錄,并據此對建材工業節能減排、產品升級換代、提升質量效益等項目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
3、實施品牌戰略。
——發揮優勢企業的主導作用,以品牌、管理和營銷網絡為紐帶,促進業態和商業模式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深化“互聯網+”在產品設計、制造、銷售、管理等環節的應用,打造電子商務平臺和專業物流網絡配送體系;
——加強品牌培育、宣傳與推介。
4、開展產能合作。
——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有意愿的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投資建材項目,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積極開展商標等知識產權政策培訓,搭建具有針對性的服務平臺,建立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一站式”服務體系,指導企業進行商標保護維權;
——根據國際產能合作需要,支持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加大建材領域中國標準外文版翻譯力度,通過產品、裝備和投資帶動中國標準“走出去”。
《指導意見》提出了相應的完善支持政策。
1、優化產業政策。
——落實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開展綠色建材評價,發布綠色建材產品目錄;
——研究修訂水泥產品標準,制修訂混凝土產品標準、混凝土摻合料產品標準和專用水泥標準;
——加快制定協同處置固廢伴生水泥產品污染控制標準;
——落實水泥產品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節能減排。
2、加大金融支持。
——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對違規新增水泥熟料產能的企業停止貸款;
——通過提供并購貸款、并購票據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建材企業并購重組;
——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企業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聯合設立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專門用于獎補主動退出的產能。
3、嚴格執法監督。
——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盡快完善并公開本地區水泥行業建設項目庫;
——對國發〔2013〕41號文件印發后核準備案、點火投產的項目,要逐條注明具體情況;
——對隱瞞信息或違規建設的項目,一經舉報并查證屬實,將予以公告,并追究相關責任;
——建材企業應依法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主動披露環保相關信息;
——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要加強對水泥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理違反強制性節能標準的行為;
——對水泥行業實行基于能耗限額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
——質檢部門要加大建材產品抽檢力度,對產品質量不達標的,依法責令整改并予通報;對無證生產水泥的,依法責令停產、處罰并向社會公告;
——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材企業,及時公布建材企業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信息。
4、發揮協會作用。
——完善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遵規守法、規范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發揮有關協會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支持企業推進兼并重組,促進企業主動去產能,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幫助企業加強和改進管理;
——加強對行業關鍵、共性問題的研究,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工信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心主任龔曉峰在解讀《指導意見》時表示,幾十年來,由于人口紅利使得短缺經濟現象明顯。“中國目前處在經濟轉型期,過去靠規模增長的模式不可持續了,使得不少建材企業面臨經營困難。以后靠的是人才紅利、創新紅利,復合型應用型有國際視野的人才隊伍培養是關鍵。”
確實如此,水泥靠規模增長獲得紅利的模式已終結。受經濟增速回落、市場需求不足等因素影響,去年水泥產量已出現負增長、效益下降、分化加劇。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工業穩增長和建設制造強國的決策部署,推動建材工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之時,國務院出臺《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為化解水泥行業過剩產能,加快水泥工業轉型升級,促進水泥企業降本增效實現脫困發展指明了方向。
水泥行業應該積極行動,認真貫徹《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為實現《指導意見》為水泥行業設定的目標任務而努力。
編輯:武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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