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非要被責令限期整改才醒悟?
4月28日,環境保護部對山西省長治市、安徽省安慶市、山東省濟寧市、河南省商丘市、陜西省咸陽市等5地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貫徹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法定責任。環保部官方網站當日就發布了相關新聞:《環境保護部約談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根據《環境保護部約談暫行辦法》第二條,約談是指環境保護部約見未履行環境保護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依法進行告誡談話、指出相關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種行政措施。
環保部組織有關區域環保督查機構進行突擊檢查并調度地方環保部門近期執法情況時,這5個地市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問題較為突出。反映在大氣主要污染物濃度不降反升、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面源污染普遍存在和政府環保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環境保護部對5地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并要求有關整改方案應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境保護部,并抄報所在省級人民政府。
在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中,有25家企業被點名,其中有濟寧山水水泥公司因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被點名。
同天,環保部官方網站轉發了《中國環境報》消息,陜西通報(今年一季度)七家嚴重超標企業 針對企業違法行為從嚴從重查處。在被通報的7家企業排放超標率均在50%以上,其中有陜西滿意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陜西省環保廳要求,針對企業違法行為,從嚴、從重進行查處,責令污染物超標排放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對已經查處但仍然存在超標排污行為的企業,采取按日計罰、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確保其整改到位,同時責令企業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這兩家水泥企業都是2016年國家重點監控(廢氣)企業。新修訂《環境保護法》對重點排污單位專項要求是,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強化環保硬約束監督管理是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主要政策措施。措施要求,開展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動態監測,對污染物排放超標企業實施限產、停產等措施。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企業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曝光環境違法企業名單,加大處罰力度,責令限期整改,污染排放嚴重超標的企業要停產整頓,對經整改整頓仍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特別排放限值等相關規定的企業,予以關停。
既是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又是國家重點監控(廢氣)企業,可稱為“雙料”企業,理應夾緊尾巴,可咋就那么漫不經心呢!非要走到被點名、被通報這一步,被責令限期整改才醒悟呢!說句不中聽的話--早干嘛去呢!
編輯: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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