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为什么叫中东,扒开腿挺进嫩苞处破苞疼,十九岁国语版免费观看完整高清,最好看的2018免费观看在线

“僵尸企業”的破產僵局

《財經》 · 2016-04-19 10:24 留言

  僵尸企業出清,因涉及人員的分流安置、企業債務處理、資產處理,即“人往哪里去”和“錢從哪里來”兩大重要問題,因此,對其處置慎之又慎。

  180萬名煤炭和鋼鐵工人將在這一輪化解過剩產能中,失去原有工作崗位被分流。去向何處,是他們的困惑所在,這也正是他們中部分人員所屬“僵尸企業”的一大痛點。

  “僵尸企業”目前并無明確定義,一般指那些不能繼續正常經營、應該破產卻靠借債或政府資助沒有破產的企業。

  中國政法大學企業重組與破產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調研發現,現在相當一部分企業的償付能力出了問題,“有的企業不是在償還本金而是還利息,利息接近甚至超過本金,這對企業來說非常糟糕。這種企業,沒有盼頭”。

  但這些企業卻在活不成、死不了的局面中僵持,它們主要是國有企業,依靠政府扶持和銀行貸款輸血。

  意在構建市場優勝劣汰機制、助推經濟轉型的《企業破產法》,是中國第一部市場經濟的破產法,但破產制度卻在實踐中“失靈”。近年來,全國法院審理的破產案件數量整體上呈下滑趨勢。甚至有的企業想破產,卻被法院擋在門外。

  當前,中央提出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促進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通過兼并重組、債務重組、破產清算,實現僵尸企業出清。

  與諸多涉及人、財的改革類似,僵尸企業的處置問題,依然停留在各方呼吁雖熱,但實踐起來障礙較多的局面。

  重組或“殺”死它

  重組或破產清算,是實現僵尸企業出清的兩策。

  3月12日,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保護員工利益始終是下一步國企改革的重要方面,多兼并重組、盡可能少破產也是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方向。”

  相比企業關停、資產清算還債的破產清算方式,兼并重組、債務重組更加穩妥。但找到合適的重組方并非易事。在產能嚴重過剩的鋼鐵、煤炭、水泥等行業,虧損面達到80%,有多少有能力又有重組意愿的企業可去接盤?

  國企改革專家周放生稱,要警惕行政方式的兼并重組,應提倡在破產重整中進行兼并重組,一定要經過破產程序。

  他說,1998年的國企改革也曾提出多兼并少破產,“行政方式的兼并重組是變相輸血式的兼并重組,比如把僵尸企業以行政方式交給好的企業搞拉郎配,最后好企業也被拖垮。現在不少人不敢提破產,對破產的理解有局限性,認為破產就是關停,沒意識到有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和解三種方式,只有破產清算是企業死掉,后兩者是實現再生”。

  在煤炭行業有多年管理經驗的一名知情人士表示,經營不下去的企業,現在不好找重組方。“有些資產沒法用了,我拿過來沒法經營,要求和我重組得給我讓利,不然我還得擔債務。”據他所知,不少困難企業、僵尸企業仍在觀望,想辦法先籌資給職工發工資維持經營,以爭取中央、省里給政策和資金扶持。

  僵尸企業越“耗”局面愈加困難。這名知情人士稱,僵尸企業經營困難不能盈利,“近年來一些國企追求形式上的做大,累積了不少問題。有些企業將優質資產拿出上市或者經營投資,但企業的原有債務還在賬上趴著,誰來處理?國有企業、當地政府和國資委,誰也不當家,誰也不想管,換一任政府還是撂著,但國家的資產已經大量消耗了”。

  雖然法學界和業內一些人士認為,僵尸企業就應死掉,退出市場,但涉及人員的分流安置、企業債務處理、資產處理,即“人往哪里去”和“錢從哪里來”兩大重要問題,對其處置慎之又慎。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董事長梁鐵山建議,對本輪去產能關閉退出的國有煤礦,比照原國有煤礦政策性關閉破產,對銀行債務視為呆壞賬予以核銷,或者實行“債轉股”制度。他在建議中稱,從河南看,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將使一批國有煤礦關閉退出,涉及資產362億元,負債307億元,其中金融機構貸款138億元,資產負債率85%。“鑒于煤礦生產的特殊性,大部分資產投入到了井下巷道,一旦關閉退出,巷道將報廢且基本無法回收,這些資產及債務很難通過市場化手段處置。同時,由于現行《企業破產法》有些規定較為原則,缺乏完善的國有資產處置機制。如果關閉退出的國有煤礦走破產清算途徑,在破產流程中仍有不少問題不能全面解決。比如,一些企業債務關系復雜,申請破產立案后處置周期過長,將影響國有煤礦的有序退出。” 上世紀90年代中期,國企改革時國企破產遇到的障礙就是“人往哪里去”和“錢從哪里來”。錢的問題主要涉及職工安置費和企業破產后負債問題如何解決。最后想到的辦法就是依靠土地,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以拍賣或者招標方式為主依法轉讓,轉讓所得首先用于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資金還是不夠,由企業、社會和政府“三家抬”各出一部分。銀行因企業破產受到的貸款本金、利息損失,經國家有關銀行總行批準后,分別在國家核定銀行提取的呆賬準備金和壞賬準備金控制比例內沖銷。因此,1994年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這就是當年的政策性破產。

  但這次李曙光并不建議采用政策性破產。他認為,現在有些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已經比較重,企業也不似當年有那么多的土地資源,核銷銀行債務不符合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的方向。

  李曙光對《財經》(博客,微博)記者稱,經濟金融環境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已不再具有適用政策性破產的條件,不能再用老的辦法,只能用市場化的手段,這就看能不能真正讓破產法發揮作用”。

  國企破產之難

  現行的破產制度,依據2007年6月開始實施的《企業破產法》(此前依據的是1986年版的《企業破產法》)。這部破產法宣稱規范企業破產程序,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因此被稱是為“市場經濟量身定做”。

  但新的企業破產法施行后,立法參與者李曙光的預期并未實現。相反,一個突出的表現是破產案件不升反降,從2007年全國法院審結破產案件4200件逐年下降到2013年全年審結數量1998件,2014年略有回升也才2059件,而在此前,破產案件一度曾達到近萬件。

  企業退出市場的方式有兩類,即行政注銷、吊銷和司法型的破產。注銷、吊銷的方式簡單高效,無需經過債權申報、破產宣告等程序,但可能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有失公平。

  多年來,李曙光在跟蹤工商總局公布的每年吊銷、注銷企業的數據。近年來每年約70萬家的企業通過吊銷和注銷的行政方式退出市場。但實踐中走司法程序的約2000家左右,適用司法程序的比例太低,“就按10%的比例走破產程序,已經是保守估計”。“研究世界各國的數據,市場經濟越完善的國家,破產率越高,比如美國、德國、英國,在歐洲破產率低的恰是債務最重的希臘。”

  李曙光分析,破產制度未有效實施,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場主體不夠成熟、產權不清,國企有央企和地方之分,還有國有企業和多種經濟成分的結合,產權關系復雜,破產就涉及誰來決定、申請并承擔風險的問題。在實踐中,政府充當了國企破產決策者、協調者等多種角色,而政府并不想企業破產,“破產到了法院,政府會認為所有問題都暴露了,對地方政績是比較大的打擊”。同時,職工安置的問題,銀行將該地列入高風險地區帶來的貸款信用壓力等,政府會出于政績和維穩需要干預企業破產。

  其次是法院不愿受理破產案件,尤其是國企的破產案件,法院協調國資、銀行、工商等各方的能力較弱。破產案件的專業性且耗時耗力,法院內部的績效考核機制也不利于破產案件辦理的法官。第三是專業人員的匱乏。另外還有破產法體系缺失個人破產和金融機構破產的制度等因素。

  因此,國企想申請破產,“大多數是在發酵期就被摁住,有的是起訴到法院,法院看比較復雜也會請示政府”。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有央企董事長提到,下屬的一家企業重組失敗后向法院申請破產,但地方法院不愿受理。

  曾做過破產法官的人士稱,破產案件受理難確實和法院審判力量不足、專業化人員缺乏有關。

  專門從事破產的法官不多,破產案件的工作量和復雜度超出一般案件很多,法院的考核機制影響到破產法官的積極性和法院審理的進度。而破產案件的一個特殊性是法院如裁定受理破產申請,須從有關部門和人員組成的清算組、律師事務所等指定破產管理人,“普通律師不做這些,也沒有能力做”。

[Page]

  理應破產但不能破產的企業,靠政府支持和銀行貸款維持,成為顯性或隱形的“僵尸企業”。在李曙光看來,這類企業屬于帶病運行,甚至有的達到了癌癥中晚期,它們充斥在市場上,造成信用垃圾累積、競爭信號嚴重錯亂。

  “面臨僵尸企業出清,有行政和市場兩種方式,國內多數地方政府采用的是行政方式而不是市場方式”,比如給項目、政策等進行救助,還是以行政方式為主。“實踐證明,以行政方式救助僵尸企業,越輸血問題越嚴重,否則企業不會久拖到現在,難以解決。”周放生說。

  周放生將中核華原鈦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核鈦白(002145,股吧))重整得以絕境求生的經歷拍成了紀錄片。這家公司原是軍轉民企業,2007年上市,但因管理不善等因素陷入困境,導致企業停產并發生職工群體性上訪事件。2010年,中核鈦白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面臨退市、破產、職工下崗的風險。

  “剛開始也是用各種輸血的方式救,但后來意識到這樣下去是無底洞,必須走市場化的方式,市場化最主要的方式就是破產制度。”中核鈦白適用破產重整后,雖然前兩次重組失敗但最終重組成功,企業改制、員工獲得10萬元的補償金,繼續在原公司上班。

  退出須由市場說了算

  周放生稱,治理僵尸企業,政策和辦法有,但當前改革的動力不足。“大家都不想擔責任,就希望政府出錢解決。”

  他認為國企改革、治理僵尸企業有兩個方向。還能繼續經營的企業,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產權制度改革、分紅權改革、員工持股改革,增強企業在市場的生存和競爭能力。維持不下去、嚴重資不抵債的企業,適用破產制度,在此之下,企業沒有價值的進行破產清算,還有價值的進行破產重整。同時,他建議,企業破產重整僅做債務重組,不進行資本重組,也不能解決問題。比如,此前改革嘗試過的政策性破產和“債轉股”,都沒做資本重組,只治標不治本。

  考慮到處置僵尸企業的難度,李曙光建議短期的措施還應堅持以市場化手段為主、以行政化手段為輔。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分別處置,對那些連年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僵尸企業,按照破產法進行破產清算;對一些政府不得不救助的企業,應在符合破產法的基礎上給予融資支持、稅收優惠等政策。

  此前,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

  完善企業破產制度應是當前和下階段思考的問題。李曙光說,也有一些官員問他是不是當前的破產法有問題,“我說有這個因素,但不是最主要因素”。

  他認為破產法的缺陷是市場發展不完善本身的缺陷。當前破產法設計的游戲規則還是能“玩起來”的,但需要勞動力、資本等市場要素比較成熟,“一些債權人不像債權人,債務人不像債務人,都不真正自負其責,窟窿越來越大,做出自斷其臂的行為”。

  另外,也需要提高對破產的接受度。比如說,“有重組方進去,有錢,有經營能力,但他遭遇的是職工上訪鬧事等問題,他處理不了。”

  當然從更為長遠的角度考慮,應進一步完善破產法。他建議設立相對獨立并超越地方利益的破產管理局,以改變地方政府的干預,并推動破產案件的審理。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完善金融機構破產程序等。

  管理人制度也引起重視。管理人的定位不夠清晰,且報酬由法院確定。報酬普遍較低,一些企業嚴重資不抵債,無法支付正常的管理人報酬,導致本來就不足的專業人才更缺乏主動性。

  因處置僵尸企業是去產能的重要一環,有關部門都在高度關注。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近日公開著文談及下一步法院開展破產案件審理和處置僵尸企業的重點。

  杜萬華稱,專門審判庭是企業清算和破產審判工作專業化、常態化的重要保障,中央高度重視法院企業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建設工作,最高法院正在制定有關方案。審理破產案件的法院要克服對破產案的“畏難情緒”,切實避免在受理破產案上“踢皮球”。同時加強破產管理人隊伍指導和管理。他建議財政部門撥出資金建立破產費用專項資金,解決“僵尸企業”停工停產多年,無力支付破產費用而無法進入破產程序的問題。

  杜萬華還特意提到,對于有挽救希望的企業進行重整時,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對于沒有挽救希望,不需要進入重整的企業,要通過破產清算程序,盡快結案。“僵尸企業”重整一般應包括債務重組和營業整合兩方面。“如果重整計劃草案只規定債務重組的有關內容,而不涉及營業整合和資產重組,法院在批準這類重整計劃時應當謹慎。因為這類重整計劃草案可能并未解決導致企業破產的深層次矛盾,企業經營前景和市場空間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減債務。”

編輯:武文博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水泥網立場。聯系電話:0571-85871513,郵箱:news@ccement.com。

最新評論

網友留言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網立場

暫無評論

發表評論

閱讀榜

2025-03-27 18:29:15
主站蜘蛛池模板: 遂宁市| 瑞丽市| 龙门县| 兰西县| 金寨县| 府谷县| 庆城县| 会昌县| 瑞丽市| 泽州县| 鹤岗市| 西乡县| 北票市| 铅山县| 嵊州市| 阳曲县| 平乐县| 浦城县| 峨山| 灵寿县| 东光县| 红安县| 邯郸县| 澄城县| 锦屏县| 姜堰市| 海宁市| 吉木萨尔县| 双江| 镇坪县| 永春县| 阿尔山市| 明溪县| 通河县| 福海县| 青州市| 天津市| 凯里市| 泽库县| 湄潭县| 神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