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應當重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
據《中新網湖北新聞》報道,2月29日,武漢市陽邏經濟開發區亞東水泥廠發生安全事故,員工在廠內儲存原料的大型料柜內清理原料時,原料突然發生坍塌,將兩名員工埋壓在原料下方。事故致使一名輕傷,一名重傷。
2013年5月,為了加強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專項制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總局令第59號)。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2015年6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下發《關于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的通知》(安監總廳管四〔2015〕56號),隨《通知》下發附件《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秴⒖寄夸洝访鞔_,建材行業涉及的有限空間第3項為儲庫:儲罐(倉) 、料倉、煤粉庫(地坑、倉) 、筒形儲存庫等。
這次亞東水泥廠發生事故應屬在有限空間作業時發生的安全事故。有限空間是水泥企業安全事故的多發地。其中,在儲庫內清理作業時發生安全事故又是有限空間安全事故的多發地。
《暫行規定》規定,企業應當建立下列安全生產制度和規程:(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四)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五)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對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的內容規定有:(一)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三)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四)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暫行規定》規定,企業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經本企業負責人批準。應當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應當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
從報道看,消防官兵到場時,該廠正組織員工利用切割機對料柜進行破拆救援,但因員工缺乏相應救援知識與救援裝備,救援行動進行緩慢,兩名員工危在旦夕。企業在對本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和在作業前,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方面存在欠缺,有安全隱患。在作業應急管理制度以及應急處置措施上也不完善。要不是消防官兵救援工作有序,措施得力,或許會出現更為嚴重的后果。
上月18日至1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在重慶調研安全生產工作。楊煥寧在重慶博騰制藥科技公司、云天化重慶分公司了解風險辨識、隱患治理、職業防護等情況時指出,安全生產和生產經營、企業效益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企業應以長遠的發展眼光、堅定的責任擔當,舍得投入、肯下功夫,在風險辨識常態化、隱患排查規范化、安全管理標準化等方面抓好主體責任落實,努力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此次事故說明水泥企業在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安全管理還有需要完善的工作內容。
2014年9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總局令第69號)。規定為,一、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二、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三、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四、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五、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所有水泥企業應當從此次亞東水泥廠在有限空間作業時發生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訓,對照國家對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相關規定,進行風險再次辨識、隱患再次排查。去年3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安監總辦〔2015〕27號),其規定企業必須做到的五到位是,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此次事故也暴露出水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運轉上有卡殼的地方,需要努力改進完善,真正做到企業是安全生產和生產經營、企業效益不可分割的統一體。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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