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應重視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的控制
近日,環保部網站發布“‘12369’環保舉報熱線2015年11月群眾舉報案件處理情況”的消息。消息稱,2015年11月,環境保護部“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受理群眾舉報67件,在受理的67件群眾舉報中,經過地方環保部門認真查處,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有46件,其余21件未發現群眾反映的問題。
在67件中,水泥企業有3件。在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46件中,有1家水泥企業。其余2家水泥企業在21件未發現群眾反映的問題中。
此次被舉報水泥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為粉塵污染,當地環保局已責令該公司盡快拆除廠區東側露天原煤堆場,并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從處理情況看,該水泥企業原煤堆場為露天作業、環境存在揚塵。這些也是當地群眾最易親身感受的大氣污染因子。
按《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第二項是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即水泥工業企業的物料處理、輸送、裝卸、儲存過程應當封閉,對塊石、粘濕物料、漿料以及車船裝卸料過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塵措施,控制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排放限值為0.5mg/m3。
消息稱,在(所有)群眾舉報中,從污染因子方面來看,存在污染問題的案件中,大氣污染排名首位,被舉報水泥企業也是同樣。迄今為止,去年因水泥企業對物料處理、輸送、裝卸、儲存過程沒有封閉的舉報已有多起。如,水泥企業原輔材料露天堆放、原材料輸送帶敝開輸送、露天堆放的石子沒有苫蓋等都有被舉報過。這些問題眼睛一看就能發現,其物料各過程中的揚塵眼睛能直接看到,揚塵稍大時,鼻子也能直接感受到。而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則是需通過監測數據認定,一般情況下不能親身感受到。作為水泥企業往往也是把主要精力盯在了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值是否在限值之內,對于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往往盯得不緊。這就形成了兩方關注點的反差,其結果是出現了去年多家水泥企業顆粒物無組織排放被群眾舉報。
水泥企業控制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是水泥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之一,與控制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都是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內容。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控制不佳,極易為群眾所感受,導致舉報。
從去年已發生了多起“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受理群眾舉報水泥企業顆粒物無組織排放不符標準要求環境違法問題案件,說明“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是一易觸發當地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案件的敏感因子。從中明白告誡水泥企業不能顧此失彼,應該全面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各項控制要求。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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