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為“未完成”等級水泥企業應認真整改
國家發改委在去年12月30日以第34號公告公布了“2014年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結果”。公告稱,2014年參加考核企業共13328家;有2750家企業因重組、關停、搬遷、淘汰等原因未參加考核。參加考核企業中,4126家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占30.96%;6814家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占51.13%;1440家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等級,占10.80%;948家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占7.11%。在公告中還公布了未完成節能目標企業情況,計有913個企業“上榜”。
按照國家發改委《萬家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實施方案》規定,考核內容包括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兩個部分。其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是指“十二五”節能量目標進度完成情況。該指標為定量考核指標,是以國家發改委公告的“十二五”節能量目標為基準,根據企業每年完成節能量情況及進度要求進行評分,分值為40 分,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為否決性指標,未完成節能目標,考核結果即為未完成等級。
2014年有913個企業未完成節能目標,自然而然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未完成”等級。由此被否決的直接認定為“未完成”等級企業占“未完成”等級企業總數96.31%。未完成節能目標是企業被認定為“未完成等級”的主因。
在913個未完成節能目標企業中,水泥企業有62個,占比6.79%。其中,北京、天津、山東、湖北、廣西、海南、貴州、青海和寧夏等9個省(區、市)沒有水泥企業,說明這9個省(區、市)所有水泥企業都完成了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可喜可賀,尤其是山東、湖北、廣西、貴州等四個水泥大省(區),能做到此,實屬不易,令業內敬佩。
“未完成”等級水泥企業在本省(區)“未完成”等級企業的占比高于全國水泥未完成節能目標企業平均占比(6.79%)的省(區)有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慶、云南、西藏、甘肅和新疆,其中,安徽、重慶、云南和西藏超過了20%。
按《考核實施方案》規定,對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等級的企業,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強制進行能源審計,責令限期整改。對未完成等級的企業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不給予國家免檢等扶優措施,對其新建高耗能項目能評暫緩審批;在企業信用評級、信貸準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貸款投放等方面,由銀行業監管機構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相應限制措施;對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考核結果,由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根據有關規定落實獎懲措施。從上述規定可看出,國家對未完成等級的企業要采取多項懲治措施。
1月22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的措施,促進企業脫困和產業升級。會議認為,堅持用法治和市場化手段,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推動行業結構優化、脫困升級,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決定,按照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的原則,以更加嚴格的安全、環保、質量、能耗等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限期退出,引導企業通過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主動退出產能。
國務院確定的進一步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的措施對化解水泥過剩產能同樣適用,水泥行業也將以更加嚴格的安全、環保、質量、能耗等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限期退出。節不節能是考量是否是落后產能的重要指標之一,列在“未完成”等級的水泥企業應該正視自己的問題,認真整改。在“未完成”等級水泥企業中,也見到了好幾家水泥“大佬”身影,甚至還有犯“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未填”的低級錯誤,需要引起重視。
《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鼓勵行業協會在行業節能規劃、節能標準的制定和實施、節能技術推廣、能源消費統計、節能宣傳培訓和信息咨詢等方面發揮作用。對于“未完成”等級水泥企業在本省(區)“未完成”等級企業的占比較高的省(區)行業協會應積極發揮作用,幫助“未完成”等級水泥企業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盡快“摘帽”。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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