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將研究制定水泥錯峰生產政策
關于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776號建議的答復摘要
一、關于水泥企業錯峰生產常態化
2014年,為避免北方采暖區冬季污染物排放疊加,減輕采暖季霧霾污染,促進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推進節能減排,我部就水泥試行錯峰生產進行了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提出按照“輿論推動、政府引導、協會協調、先行試點”的指導原則進行水泥錯峰生產試點,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新聞媒體作用,積極穩妥推進北方省區在冬季采暖期間試行錯峰生產。2014年9月底,經過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同意,新疆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環保廳聯合發文決定自11月1日起實行為期4個月的冬季水泥錯峰生產。東北三省也自12月1日開始實行為期4個月的水泥錯峰生產。北京、天津、山東、河北、山西、河南等四省兩市從201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實行為期兩個月的水泥錯峰生產。
首次“錯峰生產”試行平穩有序,各項措施得到較好的落實,基本達到了預期目標和效果,顯現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提高了企業社會責任感和誠信意識,實現了職工、企業和社會共贏,為下一步探討北方采暖區全面推行錯峰生產積累了寶貴經驗。
我們認為,經過去冬今春的試點,水泥錯峰生產已經開了個好頭,應在不斷總結完善基礎上繼續抓下去。下一步將重點聯合環保等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協調機制,研究制定水泥錯峰生產政策,逐步建立避免北方采暖區冬季污染物疊加排放、化解水泥行業產能過剩矛盾的長效機制。
二、關于水泥錯峰生產由政府主管部門主導實施
水泥錯峰生產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具體組織實施極其艱巨和復雜。就目前而言,政府沒有直接法律依據采取行政干預措施強制要求企業冬季停產,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同時發揮好政府對市場的調控作用,正確處理好國家、地方、企業和職工的利益關系。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按照“輿論推動、政府引導、協會協調、先行試點”的指導原則,會同發改、環保等相關職能部門,研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同時,支持省級政府借鑒新疆經驗,出臺地方文件,加大政府引導力度,積極穩妥地推動北方地區在冬季采暖期間實行水泥錯峰生產。
三、關于對水泥錯峰企業給予政策支持
水泥錯峰生產不僅有利于化解產能過剩,促進節能減排,而且有利于企業合理組織生產,降低成本,穩定價格,提高經濟效益。實踐證明,實行錯峰生產后,供暖季統一停窯,施工旺季正常生產,不僅避免水泥窯因水泥滯銷熟料脹庫而開開停停,還有利于保持水泥質量的穩定,減少庫存和資金占用。只要業內統一認識,組織得當,措施到位,在國家不給補貼的情況下也是能夠搞好錯峰生產的。當然,錯峰生產有利于治理和減輕霧霾,企業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政府出臺相關優惠政策支持也是應該和必要的。
下一步,我們將抓緊研究支持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推動好今冬明春水泥錯峰生產。環保部門將強化水泥等重點行業環境監管,對環境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特別是冬季對重點污染源實施全方位監管,對排放不達標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依法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運行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為企業創造公平的環保執法環境。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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