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下發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征求意見稿)
國家安監總局網站12月9日刊發了“關于征求《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函稱,為進一步推動和規范工貿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監督管理四司組織起草了《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于2015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監督管理四司。
有關水泥行業內容摘要如下(序號按原文):
第三條 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分為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和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適用于所有相關的工貿行業,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僅適用于對應的行業。
第四條 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行業領域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建(構)筑物為多層廠房時,未設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的。
2.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居民區內的。
3.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內設置有會議室、更衣室、休息室的。
4.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除塵系統未按工藝分片(分區)獨立設置,各除塵系統管網互通互聯的。
5.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除塵系統未按照可燃性粉塵爆炸特性采取預防和控制粉塵爆炸措施的。
6.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除塵系統選用干式電除塵器或正壓送風除塵的。
7.粉塵爆炸危險20區、21區域電氣設備未使用防爆電氣的。
8.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備設施未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靜電接地措施的。
9.未制定粉塵清掃制度,對作業現場及設備內部積塵未進行及時規范清理的。
(三)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行業領域
1.未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辨識,并在作業場所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的。
2.未落實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
3.未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程序作業的。
第五條 行業類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建材行業
1.水泥工廠煤磨袋式收塵器(或煤粉倉)未設置溫度和一氧化碳監測,或未設置氣體滅火裝置的;
2.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作業外包給不具備高空作業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承包方且作業前未進行風險分析的;
3.水泥工廠熟料庫等筒型儲庫結構受力部位,出現裂縫或者鋼筋斷裂,或基礎沉降不均勻,結構主體傾斜嚴重的;
4.水泥窯協同處置易燃性固體廢物,預處理破碎倉和混合攪拌倉沒有配備防火防爆裝置的;
8.進入筒型儲庫、磨機、破碎機、篦冷機、各種焙燒窯等有限空間作業時,未采取有效的防止電氣設備意外啟動、熱氣涌入等隔離防護措施的。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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