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勇正辭任天瑞總經理 出任山水高管
2015年12月3日,中國天瑞集團水泥有限公司自愿發布的公告顯示,委任楊勇正先生出任山水水泥中國附屬公司之高級管理職位,董事會議決楊勇正先生須調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2015年12月3日起生效。楊先生亦已辭任本公司授權代表及首席運營官以及天瑞水泥總經理,自2015年12月3日起生效。公告全文如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并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天瑞集團水泥有限公司
(于開曼群島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52)
自愿公告
本公告乃中國天瑞集團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發出。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之通函(“該通函”),內容關于經修訂不競爭契據(“經修訂不競爭契據”),其已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在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獲批準;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關于李留法先生(“李主席”,本公司主席、非執行董事及控股股東)所持有70%股份之天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Tianru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收購中國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山水水泥”,一間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約28.16%已發行股本(“山水股份”)。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使用之詞匯具有該通函及該公告界定之相同意義。
根據經修訂不競爭契據,控股股東已承諾(其中包括)向本公司授出選擇權,可收購山水股份,而交易條款不遜于第一次收購之條款。控股股東已通知本公司(其中包括)彼擬委任高級管理人員加入山水水泥之中國附屬公司,以及建議楊勇正先生(“楊先生”)(本公司執行董事、授權代表、首席運營官兼提名委員會委員,以及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天瑞集團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水泥”)總經理)為適當人選,因為考慮到其行業經驗及其在本公司擔任之職位在倘本公司決定行使選擇權以收購山水股份并獲得權利可建議其屬意之人選時將有利于維持管理的延續性。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在現階段行使選擇權不符合本公司之利益,尤其因為此舉將導致本公司出現現金流壓力,惟認同委任山水水泥中國附屬公司之高級管理職位,將在本公司決定行使選擇權收購山水股份并獲得權利可建議其屬意之高級管理人員加入山水水泥之中國附屬公司時,將有利于維持管理的延續性。
鑒于建議委任楊先生出任山水水泥中國附屬公司之高級管理職位,董事會議決楊先生須調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楊先生亦已辭任本公司授權代表及首席運營官以及天瑞水泥總經理,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投資者務請參閱本公司發布之資料,以理性態度作出投資,并應注意相關風險。
承董事會命
中國天瑞集團水泥有限公司
主席
李留法
中國,河南省,汝州市,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以下成員組成:
主席兼非執行董事
李留法先生
執行董事
徐武學先生及李江銘先生
非執行董事
楊勇正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孔祥忠先生、王平先生及杜曉堂先生
編輯:鞠麗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