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公布第二批59個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名單
為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發〔2014〕4號)、《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國發〔2015〕14號)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擴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范圍的通知》(發改規劃〔2015〕1129號)的有關要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11個部門聯合評審,按照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適當傾斜、根據京津冀協調發展要求適當向京津冀地區傾斜、在長江經濟帶地區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開發區進行城市功能區轉型試點,優先考慮改革意愿強、發展潛力大、具體措施實的中小城市、縣、建制鎮及符合條件的開發區和國家級新區的原則,同意將北京市房山區等59個城市(鎮)列為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同時考慮到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與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聯系緊密,33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中已有19個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因此將北京市大興區、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黑龍江省安達市、上海市松江區、浙江省德清縣、河南省長垣縣、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廣西自治區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慶市大足區、貴州省湄潭縣、西藏自治區曲水縣、甘肅省隴西縣等14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一并確定為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因地制宜地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任務。
從發改委發布的試點工作方案要點來看,試點將在2015年底前啟動,并計劃到2017年與第一批試點地區同步取得試點任務的階段性成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有序推廣試點成功經驗。
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體實施方案》(發改規劃〔2014〕2960號)明確的各項試點任務總體要求,試點的重點在農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鎮)綠色智能發展、產城融合發展、開發區轉型、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城市群協同發展機制、帶動新農村建設等領域,根據批復的各試點城市(鎮)《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方案要點》任務,結合本地發展實際,重點突破薄弱環節,積極探索,闖出新路。
編輯:馬佳燕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