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很在乎環境成本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堅持綠色發展,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其中要求,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要求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要求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要求,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統籌運用環保稅收、收費及相關服務價格政策,加大經濟杠桿調節力度,逐步使企業排放各類污染物承擔的支出高于主動治理成本,提高企業主動治污減排的積極性。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運用市場手段引導企業主動治污減排。要求健全生產領域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建立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價格體系,逐步使能源價格充分反映環境治理成本。研究完善對“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過剩)行業落后工藝、設備和產品生產的差別電價、水價等價格措施,對電解鋁、水泥等行業實行基于單位能耗超定額加價的電價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中共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原則第一條為,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健全市場機制,更好發揮政府的主導和監管作用,發揮企業的積極性和自我約束作用,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參與和監督作用。構建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自然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著力解決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偏低、生產開發成本低于社會成本、保護生態得不到合理回報等問題。要求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及時更新用能產品能效、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等標準。要求建立健全環境治理體系。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盡快在全國范圍建立統一公平、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排污者必須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要求實行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要求健全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推行用能權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推行排污權交易制度。
從中央一系列文件表明,中央加大環境治理力度的決心。對“兩高一剩”水泥行業來說,壓力越來越大,勢必將在成本中明顯體現。也就是水泥企業要面臨環境成本的上升。
近見到一篇報道,分析了水泥企業應如何應對環境成本的上升。文章稱,32家水泥上市公司2013年產生1954億元外部成本,若全部內化將抵消其43%的總收益;82%的大氣污染外部成本產生于水泥企業直接排放,與公司運營密切相關;85%的大氣污染外部成本來自于PM2.5和汞排放,共產生了1158億元外部成本;若將大氣污染成本內化為熟料的價格,熟料的價格將上漲72%,為490元/噸。
文章提出了成本該誰擔的問題。(從上述數據)意味著企業沒有支付絕大多數環境成本,意味著企業的贏利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意味著企業還在欠下環境賬。長期以來,資源低價、廉價甚至無價,企業缺乏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內生動力和外在壓力,企業的資源使用成本和環境污染成本往往被社會化或外部化,最終由社會公眾埋單。結論是長期以來,我國企業一直缺乏環境成本意識,由于沒有內部化,企業對環境成本不了解,甚至不在乎。
由此看來,似乎水泥企業“罪過”,現在,雖有不少企業處在虧損中,而能得到利潤的企業是欠下環境賬而賺的,在外人看來有點“不地道”。在該文章前段寫道,水泥行業一直是中國大氣污染控制的重點。從排放限值變化來看,水泥工業排放標準每次修訂均大幅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近30年間顆粒物排放限值累計嚴格了10到20倍,近20年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限值嚴格了兩至三倍。
“嚴格”意味著水泥企業不斷加大支出了環境成本,按國家強制標準允值排放,并按規定繳納排污費。如果超標排放,將受到環保主管部門的處罰。在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前提下,稱企業的贏利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說法不能讓水泥企業所接受。
國家加大經濟杠桿調節力度,逐步使企業排放各類污染物承擔的支出高于主動治理成本,提高企業主動治污減排的積極性。如更新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等標準、提高排污費標準、推行用能權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推行排污權交易制度、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等等。作為企業要考慮的是,以較低支出,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以及在政策引導下,通過主動治污減排能得到效益。企業做到這程度,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上應是綠牌,甚至可爭取到藍牌。
在改革開放政策指引下,國民經濟得到了高速發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和提高。衣食住行游五項中,后三項都離不開水泥,離不開水泥企業的辛勤付出。總不能住著寬敞的住房,坐著時速300千米的高鐵,在景點欣賞美色時,對著潔凈度確有下降的大氣,說水泥工業是犧牲了環境,水泥企業對環境成本不了解,甚至不在乎吧!猶如改革開放沒多久,副食取消憑票證敞開供應,但價格上漲有點快,于是出現端起飯碗吃肉,放下飯碗罵娘之說。也不能現在國人糖尿病發病率的攀升,就說憑票證計劃供應好吧!
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標準要不斷從嚴,環保設施不斷更新,排污費不斷上漲,水泥產品也將充分反映環境治理成本,反映到水泥產品價格的上漲是合情合理的,誰用由誰埋單也是天經地義的。我們用自來水,在繳費時包括水費和污水處理費兩部分。用水者承擔污水處理費天經地義,總不能由自來水企業出污水處理費。如果消耗過大,用戶還要按階段水費支付,以鼓勵節約用水。
作為水泥企業在“不斷從嚴”中,對環境成本很了解,也很在乎環境成本,但也將努力探索降低成本的路徑,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優質價廉的產品選擇。值得企業關注的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構筑起由八項制度構成的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其中,健全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的核心是“市場機制”, 建立市場體系,企業才能在這個市場當中成長壯大,水泥企業也不例外。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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