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磷石膏、粉煤灰利用談廢渣處理面臨的問題
1、磷石膏的使用情況
此公司使用的磷石膏是沈陽某化工廠排放的廢渣。水泥熟料是由此公司預分解窯生產,石灰石及火山灰都是此公司礦山生產的。
從檢驗結果來看,陳化儲存一段時間后的磷石膏代替天然石膏作水泥調凝劑,其調凝效果與天然石膏相當。在增加水泥強度方面比天然石膏還好,但剛排放的磷石膏需改性后才能用作水泥調劑,且由于磷石膏含游離水較多,直接用于水泥生產中極易發生粘掛、堵塞輸送設備的事故。因此,必須對新排放的磷石膏進行改性、脫水等加工處理,方可代替天然石膏作水泥調凝劑。此公司按2000年的水泥生產量計算,每年需8萬t天然石膏,只因磷石膏還存在著上述不足,不能維持正常生產,故沒有大批量采用。
2、粉煤灰生產復合水泥情況
我們采用3%的石灰石、15%的粉煤灰和65%的熟料(余熱發電中空窯生產)摻加適量的石膏生產復合硅酸鹽水泥。從物檢結果來看,這種復合硅酸鹽水泥的早期強度發揮較好。這種性能對工程建設中連續施工比較有利。這樣,此公司每年能消耗掉2萬t粉煤灰,此公司所地區的熱電廠每年要排放120萬t粉煤灰,從保護環境的角度來看,消耗掉2萬t的數量只是杯水車薪,沒有實際意義了。
如果用粉煤灰代替粘土作原材料生產水泥,按2000年的水泥產量推算,每年可以利用21萬t粉煤灰。若再用粉煤灰取代火山灰作混合材(此公司用火山灰作混合材生產普通硅酸鹽水泥),每年還可以再利用13萬t粉煤灰。若是每年消耗掉36萬t粉煤灰,對于節省土地資源、保護自然環境來說,就有客觀意義了。之所以沒有實施的原因如下:
(1)此公司是老水泥企業,建廠幾十年來一直用粘土配料生產水泥。因此,若是使用粉煤灰,得改進工藝流程,增加貯庫等設施,這筆投資估計在3000萬元人民幣左右。
(2)此公司目前生產水泥使用的粘土的成本16.88元/t,火山灰的成本21.98元/t,而進廠粉煤灰的價格不包括改建投資的費用,就達到20元/t以上。這樣,粘土一項每年差價275.52萬元,火山灰一項每年差價104.26萬元,兩項合計達380萬元。
在目前這種市場競爭激烈、企業薄利、微利經營的狀態下,花幾千萬人民幣的投資,每年再丟掉380萬元利潤,對于一個企業來說不能做,也不敢做,因為企業還得生存下去。但從社會公益的角度來看,應該做。從保護環境的大局來看必須做,這需要政府部門來協調。
3、一點看法
每年我國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為1.84億t(1998中國環境統計)。我國年產水泥約5億t,水泥生產原料中利用工業廢渣平均按20%計,每年可以消除掉1億t。同時,還可以節省1億多噸的礦產資源。這是收益當代、造福子孫的好事。但是,就我公司的經歷來看,如果沒有政府的大力協調,沒有健全的法規、政策的扶持、監督,產渣企業與用渣企業之間很難形成和諧、順暢、永久的配合。那么,綠色環境保護事業,不是紙上談兵,恐怕也難有大的收效。
當然,水泥制造業要想發揮消化廢棄物的功能,還有許多具體的技術環節需要研究開發、探索,還需要投入相當的人力物力。因此,制定更全面、更具體、更細致的政策法規,建立起排渣行業與用渣行業的紐帶關系,做到依法排渣、依法用渣,避免用渣行業和排渣行業因企業利益矛盾而導致工業廢渣無法利用的怪現象發生。實行適當的經濟優惠政策,推動新技術、新工藝盡快地研制開發,促進新經濟時代綠色環保型水泥企業的建立和發展,從而收到全社會保護、綠化自然環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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