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工地1人以上疫情確診為重大安全事故!
日前,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于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納入住建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的通知》。
實現信用評價管理
住建領域從業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并依照違反安全生產作業規程的相關信用評價標準實施信用扣分。
(一)未按規定對所屬人員開展全面排查的;
(二)謊報、瞞報、故意錯報疫情防控信息的;
(三)未達到復工復產標準擅自開工的;
(四)復工復產后未按規定開展日常疫情防控的;
(五)發現疫情后未按規定進行應急處置或處置不合格便擅自復工的。
1人以上疫情確診,為重大安全事故
住建領域從業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門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實施信用扣分:
造成1人以下疫情確診, 3人以下被隔離的,視為一般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下疫情確診, 3~10人被隔離的,視為較大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上疫情確診的,視為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上疫情確診的,依法依規予以一定期限市場禁入。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下為文件原文: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納入住建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的通知
成住建防疫發〔2020〕22號
成都天府新區規劃建設國土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全市各住建行業協會、相關從業單位:
武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局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為加強我市住建領域疫情防控和有序組織推動復工復產,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住建領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發〔2020〕35號)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相關責任、標準和流程,下一步還將隨疫情變化集中研究、分類解決復工復產的制度安排。為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督促住建領域各從業單位嚴格履行法定防疫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等相關文件,經研究決定,將住建領域各從業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納入信用評價管理,現通知如下:
實行企業責任包干制。住建領域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住房租賃、物業服務和中介機構等從業單位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相關文件明確的法人單位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復工復產前人員的全覆蓋排查,做到應查盡查、分類管理;達到復工復產標準,經屬地住建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能復工;復工后應嚴格落實各項防控制度,確保復工復產安全,一旦發現疫情,應立即停工停產,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流程,直到疾控部門評估合格后方能復工。
住建領域從業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并依照違反安全生產作業規程的相關信用評價標準實施信用扣分。
(一)未按規定對所屬人員開展全面排查的;
(二)謊報、瞞報、故意錯報疫情防控信息的;
(三)未達到復工復產標準擅自開工的;
(四)復工復產后未按規定開展日常疫情防控的;
(五)發現疫情后未按規定進行應急處置或處置不合格便擅自復工的。
住建領域從業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門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實施信用扣分:造成1人以下疫情確診, 3人以下被隔離的,視為一般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下疫情確診, 3~10人被隔離的,視為較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疫情確診的,視為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確診的,依法依規予以一定期限市場禁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住建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全市住建領域從業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信用管理。對未按規定履行疫情防控監督職責,隱瞞、謊報、緩報疫情,或發現疫情后未及時采取控制措施的單位,應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疫情傳播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全市各住建行業協會要主動扛起防控責任,加強溝通協同,配合主管部門共同做好行業內疫情防控工作。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7日
關于切實加強復工企業員工管理防止疫情輸入的通知
各區鎮、各相關部門:隨著復工日期臨近,為切實加強復工企業員工管理,狠抓源頭治理,確保平穩開工,特作如下通知:
一、堅決執行五個“一律”
1.對湖北、武漢、溫州等地來海員工,一律由企業予以勸返,否則企業不予復工。
2.自即日起,各區鎮每天下午2點前申報轄區內企業外地來海人員名單和相關信息(見附表),并安排專人到卡口負責接送,人員名單同步上報。各區鎮一律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篩查通過的名單信息出具《來海復工人員準入證》,卡口憑證放行,由接送人員接回后按照不同類別,落實集中隔離措施。
3.原則上,江蘇省外員工不得回廠工作,如確需回廠工作的,經審核同意后,一律由企業組織集中隔離,隔離觀察14天并經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上崗。
4.企業復工前必須設置固定集中隔離點,并確保正常使用,否則一律不予復工。
5.企業復工前必須貯備必需的防控物資,口罩、紅外測溫儀、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必須有7天的使用量并做到動態保證,確保員工按規定佩戴口罩,否則一律不予復工。
二、堅決推行四個“優先”
1. 對無外來員工返海的企業,優先安排復工。
2. 對復工后上崗員工實行集中住宿管理的企業,優先安排復工。
3. 對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公司、重點制造業企業和畝均效益高的企業,優先安排復工。
4.對疫情防控到位、復工人員底數清、生產物資全、訂單量充足、設備檢修到位、防控物資儲備足、隔離區設置規范、本地員工占比大的企業,優先安排復工。
三、堅決落實四個“必須”
1.企業在復工生產期間必須實施封閉管理,嚴禁無關人員入廠。
2.企業對廠內住宿員工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嚴禁下班期間無理由隨意外出。
3.非廠內住宿員工必須簽訂個人防控承諾書,承諾采用“兩點一線”上下班出行方式,非上班時間居家不得外出。
4.員工用餐必須執行分餐制度,嚴禁多人聚集用餐。各區鎮、各派駐人員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積極指導企業加強人員管控和日常管理,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衛生規范做好人員防護,切實加強員工個人防護知識宣傳和培訓,防止復工期間疫情輸入情況的發生,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附件:企業來海工作外地人員申請表
海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目前因防控措施的完善,疫情也逐漸趨于穩定,但也有不少企業已撐不住壓力,不得不開工,人員將再次開啟流動模式。此時,以上兩則文件的出臺,切實的希望各大復工企業能認真落實防疫工作,以防目前剛剛建立起的良好形勢功虧一簣。
雖然“1人以上疫情確診的,視為重大安全事故。”稍有嚴厲,目前也僅成都發布,但難保你所在的城市不會后續跟進,所以各大欲復工企業項目可以參考文件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的再次傳播。
編輯:周程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