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寫在《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正式實施前
環保部下發的《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明天(9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是首個對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做出專門規定的部門規章。《辦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暢通參與渠道,促進環境保護公眾參與依法有序發展。
新修訂《環境保護法》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辦法》規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支持和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環境保護公共事務進行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12369”環保舉報熱線、政府網站等途徑,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辦法》規定,接受舉報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調查核實舉報的事項,并將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環保部對群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舉報案件的處理是認真的,對群眾舉報案件處理情況通過環保部官方網站作為環境政務管理信息發布。對群眾舉報件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責成涉案地環保部門現場調查處理,將采取責令涉事企業限期整改、停產治理、處以罰款、補辦環評手續、現場糾正、取締關閉等多種措施予以公布。對部分未發現群眾反映的問題的也作了交代。
在8月28日公布的“12369”環保舉報熱線2015年5月群眾舉報案件共有106件。其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有81件,占受理總數的76%,涉及水泥企業有2家。1家是粉塵污染,1家是噪聲超標。要說所舉報的事情本很好解決,只要企業環保職能部門認真巡視,對存在問題及時糾正,也不至于問題非要通過“12369”到環保部去“晃”一圈。對企業粉塵污染的處理是,對露天堆放的石子采取苫蓋措施,防止揚塵污染。對企業噪聲超標的處理是,對產生噪聲的主要設備加蓋隔音房,確保噪聲達標排放。這兩項整改措施都是“舉手之勞”不太費勁的事,可企業就是不太認真,就是不太當回事,以至于被舉報,嘗到了有點“敬酒不吃吃罰酒”的苦澀,何必呢!
作為當地環保部門也要加強對水泥企業的監督檢查(完全可以建立和采取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把事情能解決得既好又能解決在前面。減少舉報頻率,環保部門與企業大家都省勁,大家都高興。每次環保部公布群眾舉報案件處理情況時,將每月受理舉報數量前10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列表公布,上榜的地方環保部門與涉案企業一樣,也很“難看”,又是一個何必呢!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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