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散裝水泥及其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發布施行
近日,陜西省寶雞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寶雞市散裝水泥及其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10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寶雞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從此被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管理軌道。
《辦法》適用于寶雞市行政區域內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及其監督管理,明確了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散裝水泥和預拌砂漿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了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及生產站點設立的標準和要求。
《辦法》明確規定,市建成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強制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對于違規進行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行為的由縣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處罰;對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及水泥制品企業違反本辦法的,由市散裝辦作不良行為記錄,并予以公示。
編輯: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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