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美國城市雨水處理辦法
美國的城市雨水管理總體上經歷了排放、水量控制、水質控制、生態保護等階段,雨水管理理念和技術重點逐漸向低影響開發(LID)源頭控制轉變,逐步構建污染防治與總量削減相結合的多目標控制和管理體系。
1、立法嚴控雨水下泄量
美國國會積極立法保障雨水的調蓄及利用。1972年的聯邦水污染控制法(FWPCA)、1987年的水質法案(WQA)和1997年的清潔水法(CWA)均強調了對雨水徑流及其污染控制系統的識別和管理利用。聯邦法律要求對所有新開發區強制實行"就地滯洪蓄水",即改建或新建開發區的雨水下泄量不得超過開發前的水平。在聯邦法律基礎上,各州相繼制定了《雨水利用條例》,保證雨水的資源化利用。同時,美國聯邦和各州還通過總稅收控制、發行義務債券、聯邦和州給予補貼與貸款等一系列的經濟手段來鼓勵雨水的合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
2、強調非工程的生態技術開發與綜合應用
美國的雨水資源管理以提高天然入滲能力為宗旨,最為顯著的特色是對城市雨水資源管理和雨水徑流污染控制實施"最佳管理方案(Best Management Practice,BMP)",通過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雨水的控制和處理,強調源頭控制、強調自然與生態措施、強調非工程方法。
在城市雨水利用處理技術應用上,強調非工程的生態技術開發與綜合運用。在城市雨水資源管理和雨水徑流污染控制第二代"最佳管理方案 (BMP) "中強調與植物、綠地、水體等自然條件和景觀結合的生態設計,如植被緩沖帶、植物淺溝、濕地等, 大量應用由屋頂蓄水或入滲池、井、草地、透水地面組成的地表回灌系統,以獲得環境、生態、景觀等多重效益。20世紀90年代,美國東部馬里蘭州的喬治王子郡及西北地區的西雅圖和波特蘭市共同提出的基于微觀尺度景觀控制措施發展而來的"低沖擊開發"雨水管理技術,通過分散的、均勻分布的、小規模的雨水源頭控制機制,用滲透、過濾、存儲、蒸發,以及在接近源頭的地方截取徑流等設計技術,來實現對暴雨所產生的徑流和污染的控制,緩解或修復開發造成的難以避免的水文擾動,減少開發行為活動對場地水文狀況的沖擊。
編輯:鞠麗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