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雙馬放棄拉法基瑞安彌勒分公司資產優先購買權
四川雙馬(000935)6月30日公告, 四川雙馬現發布關于放棄關聯公司資產優先購買權的公告。
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015年6月29日以現場和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投票表決通過了《關于放棄拉法基瑞安(紅河)水泥有限公司彌勒分公司資產優先購買權的議案》。
2011年,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雙馬”)通過向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以下簡稱“拉法基中國”)發行股份的方式從拉法基中國購買了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的50%股權(以下簡稱“前次重組”)。根據四川雙馬控股公司之母公司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法基瑞安”)為了前次重組項目而作出的承諾,如果拉法基瑞安意圖出售其在中國大陸的任何業務或資產,拉法基瑞安應首先將該次出售的條件通知四川雙馬。除非在發出通知函后三十(30)日,或四川雙馬在期限屆滿之前書面拒絕該機會,拉法基瑞安方可將該業務或者資產出售給第三方,且出售給第三方的條件不得比出售給四川雙馬的條件更優惠。
拉法基瑞安(紅河)水泥有限公司彌勒分公司(以下簡稱“轉讓方”)為云南瑞安建材投資有限公司(云南瑞安建材投資有限公司為駿聯有限公司即Prime Allied Enterprises Limited之全資子公司,駿聯有限公司為拉法基瑞安之全資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之分公司。現轉讓方擬將其位于云南省紅河州彌勒縣彌陽鎮水碓村國有土地使用權(33,236.77平方米)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和構筑物(無產權證)及關聯變壓器、低壓配電屏、高壓開關柜(以下簡稱“擬轉讓資產”)轉讓與一非關聯第三方,轉讓價為人民幣壹仟叁佰伍拾萬元整(人民幣13,500,000元整)(交易雙方各自承擔其于交易產生之稅費)(以下簡稱為“本次交易”)。根據前次重組所作承諾,四川雙馬對擬轉讓資產具有優先購買權。
四川雙馬于2015年6月10日收到了拉法基瑞安發出的關于此次交易的通知函,其中列舉了涉及此次交易的主要條款以及出售條件。根據公司的經營發展規劃,董事會決議放棄對擬轉讓資產的優先購買權。
鑒于由四川雙馬放棄對擬轉讓資產的優先購買權是一項與拉法基中國有關的關聯交易,因此,本議案只有非關聯董事有權投票。
以下為擬轉讓資產基本情況:
拉法基瑞安(紅河)水泥有限公司彌勒分公司企業性質: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注冊地:云南省紅河州彌勒縣彌陽鎮水碓村,注冊資本:(不適用),負責人:XIONG GUANGWEI,該轉讓方為水泥粉磨站,主營業務為:水泥的生產及自產產品的銷售,建材制造技術的咨詢,水泥紙袋加工,水泥產能為21萬噸/年。轉讓方于2013年7月起停產 (兩臺磨機直徑均3米以下,屬于國家政策淘汰范圍),擬處置的資產自轉讓方停產后處于荒廢狀態,轉讓后所獲資金將用于轉讓方還債。擬處置的資產明細如下:
目前擬處置的資產位于云南較偏遠地區且為常年閑置資產,公司基于總體統籌規劃地考慮,決議放棄該優先購買權。獨立董事對該議案進行了事前審閱和了解,同意將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本議案由獨立董事投票表決,在關聯公司任職的公司董事高希文、布赫、楊群進、黃月良、薛金華、任傳芳已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本議案的表決情況為: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編輯:鞠麗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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