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窯協同處置雷聲大雨點小:應落實產業政策,平等對待多種處理技術
2006年國家發布的《水泥工業產業發展政策》中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鼓動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廠的新型干法窯處置工業廢棄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廠同時作為處理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的企業”。
時至今日,全國生產運行的新型干法水泥線有1700多條,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鎮生活垃圾的水泥生產線不過20條,按照項目設計要求,正常運轉的生產線就更少了。
四大問題需解決
各自為政缺共識;示范推動舉步維艱;垃圾供給無保障;投資回收無歸期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是體制、機制的創新;是對“一埋了之”“一燒了之”模式的有益補充。“十二五”以來,不少水泥企業在實踐時,卻遇到了四大問題。
問題之一:各自為政缺共識。實踐已經證明,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10多個政府部門。多個部門之間的溝通、聯動難;政策措施的制定,以及法制公平環境的建設與落實更是難上加難。
問題之二:示范推動舉步維艱。以貴州省為例,2013年9月,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了《貴州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47條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建設。
2014年貴州省省委確定了11家水泥企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在全國可謂先例。截至今年4月,貴定海螺、貴陽海螺、遵義海螺和遵義拉法基相繼投入運營,其余7家協同處置項目正在實施中。
協同處置推動難,進度慢,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和企業都在等待國家出臺支持鼓勵水泥窯協同處置城鎮生活垃圾的政策。這也表明只有政策出臺才能調動地方政府和水泥企業協同處置的積極性。
問題之三:垃圾供給無保障。據了解,業內有已建成的協同處置示范工程項目,但在竣工投運后,垃圾供給按合同約定卻大打折扣,不能滿足連續穩定生產所需的生活垃圾量。
問題之四:投資回收無歸期。水泥窯協同處置城鎮生活垃圾需要投資,要從嚴管理工藝,要增加運行成本。雖然有已建成協同處置示范工程項目,但投產之日就成了虧損之日,“賠本賺吆喝”已經成了常態,若長期下去,投資回收無歸期將變成現實。
多種處理技術應平等對待
重視水泥工業已轉型的事實,將10%生產線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出臺協同處置垃圾最低價格標準
在現有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中,可實現利用水泥窯“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生活垃圾的水泥工業,深感只有將《“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落實到位,平等對待多種垃圾處理技術,才有生機,才有活力。
水泥工業長期被“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籠罩,對水泥工業的宣傳忽視了水泥工業正轉型為環保產業的事實。近年來,水泥工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主城區等不少區域,已起到了“幫手、凈化器”的作用。
在城鄉統籌生活垃圾處理時,應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引導、分類指導、規劃平等原則,將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
去年10月30日,國家發改委在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上就“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廢棄物”問題建言獻策時表示,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廢棄物是一種可行方式,將研究落實投資、價格、財稅、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時至今日,雙周會已過半年,水泥行業仍在期盼國家盡快出臺像對垃圾焚燒發電廠施行的“政策”(國家政策:每噸垃圾上網折算電量280千瓦時;垃圾發電上網電價0.65元/千瓦時。地方政策:噸垃圾處置費補貼,重慶為80元/噸左右;特許經營權)。
水泥行業建議:一是地方政府在統籌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時,應將10%水泥生產線列入城鎮基礎設施;二是有關部門要出臺國家支付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最低價格標準,使水泥企業保持合理的盈利水平;三是有關部門要結合正在修訂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目錄》,把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列入優惠政策目錄,按照處置量達到一定比例要求,對部分水泥產品實行80%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等。
編輯:武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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