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推出適用更嚴標準的脫硝先進技術能趕趟嗎
上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公布《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事關“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意見》是中央就生態文明建設作出專題部署的第一個文件。新華社評論指出,《意見》回應著億萬人民對青山綠水的殷殷期待,彰顯了執政黨對國家民族的責任擔當。懷揣信心與希望,我們向著建設“美麗中國”的宏偉目標邁出關鍵一步。
水泥產業資源消耗量大,對環境質量影響也大,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應該要有更高的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意見》指出,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樹立底線思維,設定并嚴守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合理設定資源消耗“天花板”。還指出,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將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地方各級政府環保責任紅線,相應確定污染物排放總量限值和環境風險防控措施。
水泥生產必須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和“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環保責任紅線內。“不能變壞”要求水泥企業能耗、資源消耗指標在標準之內,污染物排放既要達標又要控制在下達污染物排放總量之內。“只能更好”要求水泥企業不斷采用先進適用節能低碳環保技術改造提升水泥產業,使生產同等水泥消耗越來越低,污染物排放越來越少,或是社會消費量出現拐點致使生產總量減少,排放量也減少。后者興許還要些時日,而前者則是面臨的現實。對于地處資源消耗和環境容量接近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以及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地方標準地區的水泥企業則更是眼前就需面對的現實。
北京市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北京市地方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規定,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現有污染源執行第Ⅰ時段的排放限值,其中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320毫克/立米,氨為8毫克/立米;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現有污染源執行第Ⅱ時段的排放限值,其中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200毫克/立米,氨為5毫克/立米。可以看出北京市地方標準第Ⅰ時段的排放限值基本等同于國家標準,而第Ⅱ時段的排放限值嚴于國家標準,從嚴程度接近4成。
前幾年,杭州市曾要求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實施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150毫克/立米標準,在火力發電行業100毫克/立米排放限值鼓勵下,也曾提出過采用SCR工藝脫硝。在行業內甚為轟動。雖后也沒有實現,其中技術方面的問題恐是主要原因之一。提出了好幾年的低溫催化劑的開發始終還在路上。
今年的第十六屆中國國際水泥技術及裝備展覽會上本希望也是該要看到低溫催化劑的開發能有成果出現了。因為北京市地方標準在2013年12月頒布,業內也應清楚標準實施的兩個時段。現在距第Ⅱ時段實施日期只有短短7個多月了。
加快環保標準升級步伐是大趨勢,越來越多的地方制定更加嚴格的地方標準也是大趨勢。京津冀協同發展中標準協同也應是大趨勢。只有這樣,才能使大氣環境質量更好有了強制性標準支撐。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200毫克/立米的標準實施可以說已是迫在眉睫的事了,當然環保服務企業加快推出達到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200毫克/立米的標準的脫硝技術也已是迫在眉睫的事了。但至今似并未見到(包括報道)在脫硝上有可達到更嚴標準的先進適用環保脫硝技術出現(不應只限于SCR),即能適用于帶窯尾余熱利用系統達到更嚴標準的脫硝先進適用技術出現。不免有點擔心,難道杭州現象會再次出現!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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