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市工信委、質監局、規建局聯合發文規范預拌混凝土行業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的行業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促進預拌混凝土市場規范有序發展,積極推動大氣污染防治,綠色生產混凝土,近日,贛州市工信委、贛州市質監局、贛州市規建局根據《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的有關規定,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預拌混凝土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禁現”。全面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嚴格“禁現”,尚未制定“禁現”的縣(區)要加快禁現,確保“禁現”政策落實到位。全市城區(含開發區、工業園區)范圍內使用混凝土總量500立方米以上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量5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因特殊原因需現場攪拌的要取得工信部門的批準。
二、合理規劃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點。工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及周邊城鄉發展規劃、預拌混凝土需求量以及道路運輸負荷等實際情況,按照布局合理、保護環境的原則,編制并公布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布點規劃,嚴格按照規劃審批新建預拌混凝土生產線,提高準入門檻,把安裝市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管系統作為審批新建企業的必備條件,不得批準建設工地自建攪拌站。 三、加強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監管。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取得建設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在資質許可范圍內生產混凝土,未取得預拌混凝土資質企業不得生產銷售混凝土。使用單位嚴禁采購無預拌混凝土資質企業生產的商品混凝土。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不得接受無資質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試塊送檢,不得出具有關檢測證明。
四、強化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管。工信部門要加強預拌混凝土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宣傳貫徹,加大“禁現”執法力度,對應當使用而未使用預拌混凝土、未經同意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的要嚴以處理,杜絕城區范圍內現場攪拌混凝土。質監部門要加強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抽檢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規劃建設部門要加強對進入施工現場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管,確保實體結構安全。
五、全面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建設、設計、施工和項目管理部門,在編制概算、預算和上報計劃時,要按照使用預拌混凝土的要求編制;在工程招標時,建設單位要將使用預拌混凝土的要求列入招標文件;按規定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設工程,未經批準擅自現場攪拌的,工信部門要責令其停工并限期改正。已取得資質的生產企業不得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對外供應商品混凝土。施工單位投標時應充分考慮預拌混凝土價格波動等市場風險。施工、監理企業應對供應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資質、產品合格證、質保資料、數量品種等進行核查,相關資料是否真實,是否與供應合同、現場實際一致。
編輯:周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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