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環保執法要成“殺手锏”的三層含義
今年1月,被稱為“史上最嚴”新《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成為我國推進環境治理的一大利器。
“兵器”在手,但也要用好,才能發揮出最大的功效。如何能讓環保法“長出牙齒”?李克強總理給出了答案: 治理要抓住關鍵,今年的要害就是要嚴格執行新出臺的《環境保護法》;環保法的執行不是棉花棒,是殺手锏。
強調執行,這包含三層意思:第一,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包括能力建設,培養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勇于擔當的精神,解決的是面對違法行為“會管”的問題;第二,要在新環保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實施細則,讓破壞環境的行為無空子可鉆,解決的是“能管”的問題;第三,要加強對環保部門的支持力度,同時不允許有對執法的干擾和法外施權。過去,環保執法難,很大程度上是有行政干預的存在。對此,在加強環保部門執法權的基礎上,還要管住亂伸的“權力之手”,解決“敢管”的問題。
過去一年,雖然治理環境污染取得的成效和人們的期待還有差距,但政府的決心人所共見,特別是去年的“APEC藍”更加堅定了我們治理污染的決心和信心。相信通過嚴格執法,碧水藍天終將成為我國生態環境的“新常態”。
編輯:余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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