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召開預拌混凝土監管職責移交工作協調會
近日,南寧市就預拌混凝土監管職責由市住建委移交給市工信委召開了移交工作協調會,市散裝辦參加了會議。
會議就南寧市預拌混凝土監管職責移交工作進行了協調。該市城鄉建委副主任巫自富及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市工信委總工程師盧晴及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市散裝辦主任林華強及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市質監局政策法規科負責人、市建管處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市城鄉建委對目前預拌混凝土監管工作的現狀、監管依據、預拌混凝土企業基本情況等事項進行了說明,市工信委和市散裝辦對移交工作的原則,移交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同建委進行了溝通,最后就規定涉及的市城鄉建委、市工信委、市質監局的相關職能分配、監管工作具體移交時間和移交方式、移交工作期間對設立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點申請的處理意見等幾個事項進行討論協商,達成了初步意見。
南寧市預拌混凝土發展和應用的監督管理工作一直由南寧市城鄉建委主管。根據2015年1月1日施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下稱《條例》)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散裝水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和應用的監督管理。具體監督管理工作由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承擔。”南寧市的散裝水泥主管部門為南寧市工信委,所以,南寧市行政區域內預拌混凝土發展和應用的監督管理工作應由市城鄉建委負責移交至市工信委負責,具體監督管理工作由南寧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承擔。
各與會單位在此次會議上均表示認真貫徹《條例》精神,落實《條例》規定,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強協調合作,力保預拌混凝土監管職責移交工作順利開展,監管不出現斷層。
編輯:曾家明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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