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9月1日起實施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現批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同時廢止。本規范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作為建筑工程最常用的標準規范之一的《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后簡稱《規范》,已于2014年底完成最新修訂,并得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將于2015年9月1日起將全面實施。
修訂概況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1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建標[2011]17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對《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本文簡稱《規范》)進行全面修訂。
《規范》修訂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于2011年6月30~7月1日在北京召開,審查會于2013年10月15~16日在北京召開。修訂工作共召開會議近40次。
《規范》的編制單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審查人員如下,在此對他們及支持《規范》編制的其他單位及專家表示感謝。
主要技術內容
《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模板分項工程、鋼筋分項工程、預應力分項工程、混凝土分項工程、現澆結構分項工程、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以及有關的附錄。
最新修訂版的《規范》相比之前,到底做出了哪些方面的改動?
一、完善部分
1.完善了驗收基本規定;
2.完善了預拌混凝土的進場驗收規定;
3.完善了預制構件的進場驗收規定;
二、新增部分
1.增加了認證產品或連續檢驗合格產品的檢驗批容量擴大規定;
2.增加了成型鋼筋等鋼筋應用新技術的驗收規定;
3.增加了無粘結預應力筋全封閉防水性能的驗收規定;
4.增加了結構位置與尺寸偏差的實體檢驗規定;
5.增加了回彈-取芯法檢驗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的方法。
三、刪除部分
刪除了模板拆除的驗收規定;
四、強制性條文
《規范》強制性條文由2002版的15條減少為9條,均為在2002版強條基礎上修訂而成。減少6條的原因為條文取消(施工技術要求在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2011已有規定)和修訂后不適合再強制(嚴重缺陷、嚴重偏差的處理和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驗)。
根據住建部的相關公告,新版《規范》的強制性條文包括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條,相比2002版的15條,已有所減少。
而記者從協會處了解到,《規范》強制性條文具體內容如下:
4.1.2模板及支架應根據安裝、使用和拆除工況進行設計,并應滿足承載力、剛度和整體穩固性要求。
5.2.1鋼筋進場時,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作屈服強度、抗拉強度、伸長率、彎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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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數量:按進場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
5.2.3對按一、二、三級抗震等級設計的框架和斜撐構件(含梯段)中的縱向手里普通鋼筋應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鋼筋,其強度和最大力下總伸長率的實測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筋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
2.鋼筋的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0;
3.鋼筋的最大力下總伸長率不應小于9%。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進場復驗報告。
5.5.1鋼筋安裝時,受力鋼筋的牌號、規格、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說明〕本條規定了在鋼筋安裝時應通過檢查鋼筋的出廠試驗報告和復試報告,確定鋼筋的品種和級別;規格和數量可以通過觀察和尺量進行檢查。確保所綁扎鋼筋符合設計要求,防止鋼筋用錯或數量不夠。
6.2.1預應力筋進場時,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件作抗拉強度、伸長率檢驗,其檢驗結果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復驗報告。
6.3.1預應力筋安裝時,其品種、規格、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4.2對后張法預應力結構構件,鋼絞線出現斷裂或滑脫的數量不應超過同一截面鋼絞線總根數的3%,且每根斷裂的鋼絞線斷絲不得超過一根;對多跨雙向連續板,其同一截面應按每跨計算。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張拉記錄
7.2.1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代號、強度等級、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并應對水泥強度、安定性和凝結時間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通用硅酸鹽水泥》GB175等相關規定。
檢查數量:按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代號、同一強度等級、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不超過200t為一批,散裝不超過500t為一批,每批抽樣數量不應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文件和抽樣檢驗報告。
7.4.1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于檢驗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澆筑地點隨機抽取。
檢查數量:對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連續澆筑超過1000m3時,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樓層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試件。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及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
由于最新修訂版《規范》尚未發布,而據住建部最新公告顯示,新版《規范》將由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因此,本文與《規范》印刷版不一致之處,請以印刷版為準。
編輯:王欣欣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