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于3月16日發布,共分規劃背景、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改革完善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規劃實施等8篇31個章節。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評價道,這是一部指導我國走新型城鎮化道路的綱領性文件,內容全面豐富,總結并吸取了國內外城鎮化工作的經驗教訓,指導性強,意義深遠。
“從《規劃》可以看出,我國的城鎮化要從速度導向型變成質量導向型。”盤古智庫城鎮化首席研究員、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這個轉型發展新階段,“人口城鎮化”要快于“土地城鎮化”;區域經濟發展和城市發展要從不均衡轉向均衡;要朝公平公正方面發展,解決公共服務均等化問題等。“既要轉又要穩,穩中求進的壓力比較大。”易鵬說。
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肖金成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以提升質量為主的轉型發展新階段”需要注重和解決以下問題:城市發展要集約高效,應追求城市空間布局的優化,追求四化同步;城鄉要統籌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而不是僅簡單地將人口從農村轉移出去,還要考慮用產業來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讓進城的人們住有所居等。
戶籍制度改革落地
7月30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出爐,使戶籍制度改革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業內專家表示,《意見》給出的5大準則和16大細則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首個在國務院層面推出的具體改革路線圖。《意見》的出臺拉起了推進深度城鎮化的序幕。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當日的《意見》發布會上表示,與以往相比,這次戶籍政策是一次總體調整。過去的歷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條文的調整。這次是在中央對新型城鎮化建設做出全面的規劃后,決定在全國實施差別化的落戶政策。
對于《意見》提出的積分落戶制度,中國人民大學城鄉發展規劃與管理中心主任葉裕民表示,建立完善的積分落戶制度,和單純的總量控制相比,是一個進步。在城鎮化過程中要討論的是,大都市的積分制如何才能符合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需要。也就是說,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控制特大城市規模的同時,也要使其承擔起相應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責任。
“雖然大城市傾向于吸納人才沒有錯,但是任何一個城市都既需要人才又需要一般勞動力,而且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我們要實現的是廣大國民的城鎮化而不是人才的城鎮化。對于人才,應該在創業、研發等方面給予鼓勵,讓他們充分發揮聰明才智,而基本公共服務是所有人都需要享受的。因此我認為,積分制在設置分值時,要給一般老百姓更多的空間和機會。”葉裕民補充道。
此外,《意見》正式提出,我國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并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
實施京津冀
協同發展戰略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3月5日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要加強環渤海及京津冀地區經濟協作。而此前一周,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匯報時強調,實現京津冀協同發展是一個重大國家戰略,要堅持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扎實推進,加快走出一條科學持續的協同發展路子。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最高領導在第一時間對于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積極表態支持。
在2014年召開的北京市委十一屆五次全會上,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說:“要在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上有新認識。要自覺打破自家"一畝三分地"的思維定勢,跳出北京看北京,著力推動三地經濟繼續朝著目標同向、措施一體、作用互補、利益相連的路子走下去。”
天津市副市長宗國英將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大交通體系”放在了第一位。他認為疊加優勢、協同發展,是京津冀合作共贏的關鍵。
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在2014年全國兩會上表示,河北將不折不扣地執行京津冀一體化戰略,首先是要做好規劃,并依照規劃藍圖竭力配合北京、天津做好京津冀一體化的規劃,堅決按規劃辦事。“不以一利之小私,損三利之大功,要大氣不要小氣。”
“京津冀協同發展應當有一個頂層設計和一體化規劃。”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劉剛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京津冀地區應該按照“一軸三帶”來發展,“一軸”是以北京、廊坊、武清、天津濱海新區、塘沽為軸。“三帶”:北京以北地區為“生態涵養帶”,不適合繼續發展產業;從唐山到石家莊這條線為“山田帶”,主要發展現代產業;從秦皇島到濱海新區,再到黃驊港,為“沿海帶”,發揮港口功能。北京的功能首先是在軸上擴散,向軸上轉移;其次是向“山田帶”和“沿海帶”轉移,通過整體規劃,共同構筑京津冀地區“一軸三帶”的空間發展格局。提高首都地區的區域競爭力、資源環境承載力和文化影響力,推動京津冀地區的健康、均衡發展。
城市規模
劃分新標準出爐
國務院11月發布了《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對我國現行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做出了調整,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為小城市;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為中等城市;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為大城市;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為特大城市;1000萬以上的為超大城市。
與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相比,新標準有4點重要調整:一是城市類型由4類變為5類,增設了超大城市。二是將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別劃分為兩檔。三是人口規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四是將統計口徑界定為城區常住人口。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說:“新標準更加清晰,更能適應當前城鎮化實際要求。與一些政策的對應性更強,以戶籍管理制度為例,以此為標準,什么城市需要限制人口,什么城市需要適度放開,都一目了然。”
從經濟社會長遠發展角度來看,從“城市病”的有效治愈層面來說,新標準的出臺無疑也是對癥良藥。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主任張占斌表示,城市的發展切忌貪大求全,吸納的人口數量、產業規模應與其實際的可承載量相符合,尊重經濟規律、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真正走出一條立足地方實際、融合區域特色的可持續發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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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
綜合試點方案公布
6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部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部署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任務。希望各地選擇符合條件的不同層級市、縣、鎮作為試點。
9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試點工作會,會議確定新型城鎮化建設從省、市、縣、鎮不同層級、東中西不同區域共62個地方開展試點,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重點,會議再次強調新型城鎮化是“人的城鎮化”,是“大戰略”。
在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了經濟發展空間概念,并將城鎮化健康發展作為優化經濟發展空間的重要內容,強調要有歷史耐心。在此后召開的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強調,要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
12月末,期待已久的《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終于公布,一直被熱炒的城鎮化試點名單也隨之出爐。該方案提出,綜合考慮申報地區的工作基礎和試點工作方案,兼顧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城市鎮 ,最終確定了64個試點地區名單。
“鎮改市”試點的推進將有利于新型城鎮化的建設,中國科學院地理所區域與城市規劃設計研究中心主任方創琳認為,小城鎮和建制鎮是未來新型城鎮化中農民就地、就近市民化最主要的載體。開展“鎮改市”試點能有效降低城鎮化的綜合成本,同時降低社會改革的風險。
農村土改進入試點階段
12月2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上審議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會議指出,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推進。這意味著,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將進入試點階段。
據悉,此次農村土改試點主要有4項改革重點任務,分別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以及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近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關于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一是把握正確方向,緊扣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務;二是堅守改革底線,堅持試點先行,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是維護農民權益,始終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土地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四是堅持循序漸進,既要有條件、按程序、分步驟審慎穩妥推進,又要鼓勵試點地區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協調,形成改革合力。
加快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8月27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八部委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旨在規范和推動智慧城市的健康發展,構筑創新2.0時代的城市新形態,引領創新2.0時代中國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其中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輻射帶動作用大幅增強,綜合競爭優勢明顯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網絡安全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秘書長李迅認為,智慧城市的核心要義不僅在信息的捕捉和獲取上,更在于信息的共享機制。信息共享能夠帶來城市管理“質”的變化。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到“六化”:信息網絡寬帶化、規劃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智能化、公共服務便捷化、產業發展現代化、智慧治理精細化。這“六化”體現了智慧城市的方向。
天津大學建筑設計規劃研究總院院長洪再生表示,建設智慧城市是關注民生的需求,可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通過打造公共平臺,可以提高社會的綜合治理能力;加強規劃建設,可以促進土地集約利用;注重發展質量,可以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產業升級,可以促進產城融合發展;創新體制機制,可以實現優化資源配置。
海綿城市建設指南出爐
11月,住建部發布了《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旨在指導各地推廣和應用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充分發揮城市綠地、道路、水系等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使城市開發建設后的水文特征接近開發前;探索構建城市雨水開發體系,有效緩解城市內澇、削減城市徑流污染負荷、節約水資源、促進建立科學完善的城市水循環系統,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治城市內澇頑疾。
根據《指南》內容,海綿城市建設要以城市建筑、小區、道路、綠地與廣場等建設為載體。比如讓城市屋頂“綠”起來,“綠色”屋頂在滯留雨水的同時還起到節能減排、緩解熱島效應的功效。道路、廣場可以采用透水鋪裝,特別是城市中的綠地應充分“沉下去”。
清華大學校長、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委員陳吉寧教授介紹,海綿城市就是比喻城市像海綿一樣,遇到有降雨時能夠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滲透、凈化雨水,補充地下水、調節水循環;在干旱缺水時有條件將蓄存的水釋放出來,并加以利用,從而讓水在城市中的遷移活動更加“自然”。
“海綿城市建設非常注重對天然水系的保護利用,大大減少了建設排水管道和鋼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調蓄設施又往往與城市既有的綠地、園林、景觀水體相結合,"凈增成本"比較低,還能大幅減少水環境污染治理費用,降低城市內澇造成的巨額損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副巡視員章林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具體內容請見附件: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
編輯:王欣欣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