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進一步開放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加強碳資產管理
為進一步深化落實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文件精神,在總結試點建設經驗、借鑒國內其他試點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2014年12月22日,市發改委出臺《關于進一步開放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加強碳資產管理有關工作的通告》,并召開政策發布會。政策的主要內容是拓展市場交易參與人范圍,探索放開自然人參與碳交易,鼓勵重點排放單位加強碳資產管理,創新碳金融產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推動本市節能減碳工作。
進一步開放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利于增加市場流動性,更大范圍的促進節能減排。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市之初,市場參與主體主要是重點排放單位。此次探索開放自然人參與交易,降低非履約機構的準入門檻,不僅可豐富市場參與人類型,增加市場流動性,提高市場活躍度,而且還增強市場發現價格的功能,有效促進全社會節能減排。
有利于普及碳交易理念,提升公眾參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和熱情。北京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歷經一年,成效明顯,但是對于普通公眾而言,仍然是新生事物,了解不夠深入,參與意識不強。此次放開自然人參與交易,會促進自然人積極主動的學習和了解大量節能減碳知識,提升參與節能減碳工作的意識和能力,營造全社會共同行動的氛圍。
考慮到碳排放權交易在國內屬于新生事物,北京作為試點,在試點建設起步階段,為積極穩妥的推進試點建設,避免出現大的波動和風險,當時沒有考慮放開自然人參與交易。目前,北京碳市場已經平穩運行一年,基本具備了進一步放開碳市場的條件,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也允許符合條件的自然人參與交易。為此,我們探索性地允許自然人參與交易,并適度放開非履約機構入市條件。但考慮到建設碳市場的根本目的是促進節能減碳,所以既要促進市場活躍,又要維護市場秩序,同時還要考慮各交易主體的抗風險能力,所以在放開自然人參與交易的同時也設定了一定的條件。[Page]
加強碳資產管理,有利于提高碳市場活躍度,促進碳市場價格發現。建立碳市場的目的是為了通過市場機制發現碳排放的價格信號,體現出“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引導社會進行節能減碳。然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第一年經驗表明,排放單位往往習慣于在履約之前進行集中交易,使得碳市場大部分時間活躍度相對較低,不利于有效碳價信號的形成。配額托管和配額回購式融資等碳金融創新,能夠吸引更多的碳配額進入市場,有助于提高碳市場的流動性和活躍度,進而促進碳市場的價格發現,促進節能減碳。
有利于提升碳金融市場競爭力,提升社會對碳配額資產價值的認可。碳市場作為新興要素市場,碳配額不只是約束企業碳排放的工具,更是新的資產形式。然而在碳市場發展初期,包括排放單位在內的社會公眾對碳配額的資產屬性并不熟悉。將碳配額交易與金融工具相結合的各種碳金融創新,體現出配額可量化、可定價、可流通、可抵押、可儲存的特點,能夠提升社會對碳配額資產價值的認可。社會對碳配額資產價值認可度越高,參與碳市場的社會資本就會越多,越有利于通過碳市場促進節能減碳,形成正向反饋。
有利于幫助排放單位降低碳管理成本,加強碳市場風險管理能力。碳市場催生了排放單位對碳配額資產的管理需求,然而大部分排放企業缺乏相關的經驗和能力,并且可能面臨由于碳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成本風險。配額托管使得排放單位有機會將碳配額管理外包給專業的金融非履約機構或資產管理機構,降低了配額管理的壓力和成本。另外,碳配額回購式融資包含的配額遠期交易為排放單位提供了風險管理工具,在融資的同時提前鎖定未來的碳價成本,防范市場風險。
有利于增加排放單位融資渠道,促進節能減碳。抵押和回購交易等碳配額融資創新不僅有助于解決排放單位的融資問題,如果排放單位將利用碳配額融入的資金投入到節能改造中去,還可以進一步產生節能減碳收益,從而實現碳市場資金的良性循環。
編輯:周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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