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七家淘汰類水泥企業 開始執行差別水價政策
11月26日,記者從太原市物價局了解到,涉及太原、大同、長治、忻州、呂梁、臨汾六地的七家淘汰類水泥企業從11月1日起開始執行差別水價政策,其用水價格在現行水價的基礎上加三倍。
據了解,進入山西省執行差別水價政策的七家淘汰類水泥企業分別是,山西晉投立唐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太原)、大同市恒固建材有限公司(大同)、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長治)、中國人民解放軍7016八一水泥廠(長治)、五臺縣宏泰水泥有限公司(忻州)、石樓齊魯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呂梁)、臨汾市交通水泥二廠(臨汾)。
山西省對淘汰類水泥企業執行差別水價政策,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精神及我省有關規定,由省經信委甄別認定、并以晉經信產業函[2014]285號正式函告山西省物價局的。
編輯:王欣欣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