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窯協同處置能否納入城市環境基礎設施規劃?——運行層面需形成科學嚴謹的操作規程
解決“垃圾圍城”難題,“焚燒”是現階段公認最為先進的處置方式之一,而焚燒主要包括水泥窯協同處置和專業焚燒爐焚燒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和污泥,在技術成熟度、處置潔凈度、資源利用率、投資經濟性、公眾接受度等方面更具優勢。
然而,由于利益格局制約和客觀認知不足,廢棄物處置沒有更好地實現經濟性、高效率和規模化。建議地方政府在廢棄物處置技術路線的選擇上從實際出發,將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納入城市環境基礎設施予以統籌規劃部署。
此外,由于整體監管體系不嚴和執法力度不強,部分廢棄物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置。建議由國家有關部委牽頭,進一步深化整合、健全完善關于廢棄物處置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從廢棄物產生、分選、收集、運輸、儲存、預處理、終端處置、污染物排放,到水泥及混凝土產品的質量標準,在運行機制層面形成科學嚴謹的操作規程,在執法層面著力避免各管一段的現象。
編輯:袁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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