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門印發《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
日前,山西發布關于印發《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的通知,證照手續不齊全、環保不達標、生產規模小、工藝落后、經營管理不規范、安全管理差、違法違規生產建設的煤炭洗選企業(廠)2020年前將被淘汰。詳情如下:
各市、縣(市、區)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58號)精神,淘汰法定手續不齊全、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的煤炭洗選企業(廠),省有關廳局共同制定了《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見附件1),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各縣級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按分工各負其責,對轄區內所有煤炭洗選企業(廠)進行認定。各縣級發改、工信、能源部門負責本部門已核準備案項目的認定(見附件2);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土地使用的認定(見附件3);生態環境管理部門負責環保相關內容的認定(見附件4);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取水手續的認定(見附件5);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安全內容的認定,屬于市級安全監管的煤礦附屬洗煤廠由市級進行認定(見附件6);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稅務部門負責經營管理內容的認定(見附件7);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規模及工藝相關內容的認定(見附件8),同時負責通知企業按附件2-9(山西省能源局下載)如實填報基本情況,及時收集、分送相關部門,并根據各相關部門返回的認定情況填寫《煤炭洗選企業認定結果表》(見附件9)分類匯總。
認定結果屬于淘汰范圍的,由縣級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報送當地縣級人民政府予以取締。認定結果不屬于淘汰范圍的,由縣級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上報市能源局,市能源局分送市級發改、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應急、市場監督、稅務等部門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對應嚴格開展復核工作。經復核屬于淘汰范圍的,由市能源局送達相關縣級人民政府予以取締,同時將縣級認定及市級復核屬于淘汰范圍的企業名單匯總(見附件10)上報省能源局備查。經復核不屬于淘汰范圍的煤炭洗選企業(廠),由各市能源局匯總(見附件11)正式行文上報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進行審核公告。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工作進度,保質保量完成認定及復核工作。對工作不主動、落實不到位、降低標準、違規認定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傳播手段,加強宣傳引導及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并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加大社會公眾監督。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山西省水利廳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 家稅務總局 山西省稅務局
2019年12月6日
編輯:余婷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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