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各工序單位產品綜合電耗正確計算的實證研究
水泥各工序單位產品綜合電耗和噸水泥綜合電耗是水泥企業精細化管理的一項重要指標。由于現行計算規定的局限性和涉及的知識專業性、綜合性較強,造成計算結果往往不能反映生產運行的真實情況,甚至誤差較大,從而不利于在同類型同規模水泥生產線上的比較和企業精細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筆者擬以日產2500噸新型干法熟料生產線為例,對這一指標的正確計算實證研究。
1假設前提
(1)生料工序原料為石灰石、粘土、硫酸渣,其中石灰石、粘土由自備礦山供應,硫酸渣外購進廠。煅燒工序燃料為煤粉,原煤外購進廠。水泥磨工序原料天然石膏(塊狀)和粉煤灰均外購進廠。外購物料運至廠區生產前不發生電耗。
(2)各工序嚴格按照規定工序劃分,分別單獨計量電量。為簡化計算,各工序生產基本電量和輔助電量在本工序分配和歸集完畢。
(3)生產32.5復合和42.5普通兩個水泥品種,并且都是袋裝。
(4)以連續3個月的產量和消耗量為一個計算周期,即第1個月月初、第3個月月末各工序自產物料庫存量為零。
(5)物料配比和工序產品均符合質量要求,下道工序耗用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在定額基礎上有所波動。
(6)為使計算結果精確,每步驟結果值小數點保留8位。
2基本數據(見表1~表3)
3依據現行公式計算每月各工序單位產品電耗、綜合電耗和計算周期的加權平均電耗(見表4、表5)
4對“加權平均3與加權平均4的值不一致”的比較分析
從理論上講,(1)加權平均3與加權平均4的值應該相同,即使有誤差,也應該是小數點后位數精確保留的問題,但從上述計算看出明顯不一致,尤其到噸水泥綜合電耗,兩者相差0.7768993kWh,按截至3月底累計水泥產量245000噸計算,兩者電量相差190340.3285kWh(245000×0.7768993),現實中,兩者差距更大。(2)根據假設前提(5),“第1個月月初、第3個月月末各工序自產物料庫存量為零”,意味著各工序產品到第3個月月末的累計產量與累計消耗量相同,相應的最終轉化到第3個月月末的水泥累計產量總用電量與到第3個月月末各個工序累計用電量的加總量相同,即為表3的25312450kWh。這也是檢驗兩種計算方法正確與否的“標準”。由于噸水泥綜合電耗是綜合性指標,現以噸水泥綜合電耗進行還原,加權平均3計算的245000噸水泥的累計耗電量恰好為25312450kWh(245000×103.3161225),而按加權平均4計算的245000噸水泥的累計耗電量為25502790.34kWh(245000×104.0930218),兩者相差190340.341kWh。顯然,加權平均4的值不正確,但在現實中很少出現假設前提(5)的情形,加權平均3也很少運用,往往運用加權平均4計算工序產品單位綜合電耗和噸水泥綜合電耗。
筆者認為,加權平均4的值不正確,問題出在在計算下道工序耗用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時,直接套用了“上道工序產品消耗量×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根據現行公式,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的計算口徑是“當期電量和當期產量”,沒有對耗用期初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進行結轉。這也是加權平均4的值不正確的癥結所在。
對于持續經營企業,下道工序耗用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時,一般都是先生產先使用(比如,熟料耗用生料工序產品),或者是先生產的與后生產的搭配使用(比如,強度高熟料與強度低熟料混合使用),而且每道工序都有一定的保險儲備,這就決定了下道工序耗用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一般都采用加權平均法,即本期下道工序產品耗用的上道工序產品相應電量=本期期初上道工序產品歸集的電量+本期上道工序產品歸集的電量-本期期末上道工序產品歸集的電量=本期期初上道工序產品產量×本期期初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本期上道工序產品產量×按現行公式計算出的本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本期期末上道工序產品產量×本期期末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其中,本期期初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上期期末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與按現行公式計算出的本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是兩個概念,不能用本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代替本期期初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或者上期期末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現對本期期初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的計算進行論證。[Page]
假設本期期初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為零,本期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本期下道工序產品對本期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則本期期末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本期期末上道工序產品存量×按現行公式計算出的本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下期期初上道工序產品存量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上期期末上道工序產品存量×按現行公式計算出的上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
在計算下期下道工序產品耗用下期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時,應該先計算出下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平均電耗=(下期期初上道工序產品存量×按現行公式計算出的上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下期上道工序產品產量×按現行公式計算出的下期上道工序產品單位電耗)÷(下期期初上道工序產品存量+下期上道工序產品產量),然后下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平均電耗×下期下道工序產品對下期上道工序產品消耗量=下期下道工序產品耗用下期上道工序產品及歸集在該產品上的相應電量;相應的,下期期末下道工序產品單位電耗=下期上道工序單位產品平均電耗=下下期期初上道工序單位產品電耗。只要企業持續經營,這種計算就一直循環,而且計算出的工序單位產品綜合電耗和噸水泥綜合電耗與加權平均3的值一致,即使有誤差,也是小數點后位數精確保留的問題。
5對修正后的加權平均4的值的實證計算
(1)根據表1、表2計算各期期末物料的庫存量(見表6~表9)。
(2)根據表5~表9和表3、表4計算各工序消耗單位產品電耗和消耗量,期末工序產品存量相應電量和期末工序單位產品電耗(見表10、表11)。
(3)根據表2、表3、表10計算各工序單位產品綜合電耗。
①生料工序單位產品綜合電耗;②熟料工序單位產品綜合電耗;③水泥工序單位產品綜合電耗。
編輯: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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