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躺著中槍的啟示
9月3日環保部網站發布了環境政務管理信息的新聞,環境保護部“12369”環保舉報熱線2014年5月群眾舉報案件處理情況。消息稱,2014年5月,環境保護部“12369”環保舉報熱線受理群眾舉報125件。從各地環保部門調查處理的情況看,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有91件,占受理總數的73%,有34件未發現群眾反映的問題。
在舉報后未發現群眾反映的問題的34件中,有1件是水泥企業,即這家水泥企業躺著也中了一槍。具體是天津市北辰區天津振興水泥有限公司,經區環保局現場檢查,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料場已苫蓋,未發現群眾反映的問題。結局雖是有驚無險,想必企業經受的折騰,牽涉的精力一定少不了。
《環境保護法》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行為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通過環保熱線舉報是國家賦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任何人無權阻止,事實上也阻止不了。如果企業的環保信息公開的話,應該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透明而遭舉報發生的概率。
《環境保護法》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接受社會監督。近國務院發布《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去年年底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下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規定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來源,應當以環保部門通過現場檢查、監督性監測、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核查,以及履行監管職責的其他活動制作或者獲取的企業環境行為信息為基礎。還規定,環保部門在評價企業環境信用過程中,可以綜合考慮企業自行監測數據、排污申報登記數據。公眾、社會組織以及媒體提供的企業環境行為信息,經核實后可以作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依據。
可以設想一下,如果企業依法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的話;如果企業的環境信用評價獲得環保誠信企業(綠牌)、環保良好企業(藍牌)的話,社會公眾對企業環保狀況一目了然,相信企業躺著中槍的概率會很低。
可能有的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一直保持正常運行,底氣十足。但如果企業通過信息公示,讓自己對自己的認可變成社會公眾的認同,從而能減少誤解、誤判或誤報的發生。這樣一來,企業可以少做些無用功,行政部門也可以少耗些行政資源,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為呢!
也有可能是企業已經整改的問題,沒有及時公示,以至造成社會公眾的誤報。此次在對群眾所反映的“粉塵污染”問題“處理情況”中,特別提到了“料場已苫蓋”,似要表明曾經有過料場引發的粉塵污染。如是這樣,也表明了企業需要將有關整改(糾錯)信息及時進行公示。
通過此次振興水泥躺著中槍事件,更覺得水泥企業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很有必要。
編輯: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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