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改革中如何重構巿場主體
8月23日,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中國政協報聯合舉辦“國企改革進行時——共識與務實”研討會。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長宋志平在改革中如何重構市場主體方面強調了四點意見。
一、按國有經濟功能分類把國有企業和混合所制企業分開
我國基本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就要求必須搞好國有經濟。國有企業和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的國有經濟成分都是國有經濟的重要實現形式。
未來國有經濟實現形式主要有兩種,公益類和保障性的依靠國有企業實現,競爭類的通過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股權實現,進行這一分類之后,很多問題就迎刃而解。然而這兩條路徑方式不同,公益類和保障性的國有企業是為國家和全民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標,不需要也無法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比如鐵路總公司、公交公司、郵政公司等國有企業。而進入充分競爭領域的國有經濟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就必須實行“政企分開”,真正實現所有者到位,確保國有股權收益保值增值,政府不能跑到市場里,和民營企業同臺競爭,邏輯上也講不通。作為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企業,中國建材處于充分競爭領域,會選擇能獲得良好效益的業務經營,為國家創造經濟效益,否則如果不盈利寧可放棄。“
二、國有投資公司試點應是財團模式
投資公司和資本運營公司兩類公司實際操作上很難區分,因為投資也要運營,運營也要投資,而大部分最后變成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資委管理序列中的央企集團母公司目前行使的職能就是投資公司的職能,但存在投資產業過于單一、投資業務功能不全等問題,作為投資公司應有的架構也不完善,這些都需要改革。
組建投資公司比較可行的方法是,挑選較好的現有母公司做平臺,把若干個公司打捆并入,同時吸收社會金融企業進入,按照投資公司的架構再造管理組織。未來國資委管理的投資公司應該更接近日本的三井、住友財團這樣的公司,而不是以國家主權基金投資為主要特征的新加坡淡馬錫模式。找國內參照系的話,更接近中信集團而不是中投公司。因為國家不可能另給一筆錢讓我們去投資,而是在現有企業基礎上打造投資公司,基本靠自我滾動積累和發展。
現在實體企業發展的融資成本很高,改革中應該賦予投資公司金融職能,降低融資成本,補足企業在構造財團型投資公司的短板。這就是很多大企業想涉足金融的根本原因。
三、積極探索國有優先股實現的方式方法
優先股是我們進入混合所有制的捷徑,能化解國有資產混合過程中的流失風險,同時可以解決國有股優先獲得股息和保證國有股優先權的問題,又能提高民營企業參與投資的積極性。
實施優先股制度,首先可以保障國有股的收益和財產處置的優先權。要積極探索在混合所有制過程中實施國有優先股的方式方法,一是國有投資可以以優先股形式進入民營企業,優先獲得股息,不參與經營管理。二是國有企業改為混合所有制企業時,可以先將部分國有資本量化成優先股,剩下的作為普通股引入非公資本,這樣可以降低混合難度。三是有條件的國有企業也可以探索把國有資產全部作價為優先股,交由企業管理團隊組成的員工持股的管理公司經營。這樣既可以減少賤賣國有資產的風險,也解決了員工持股資金來源不足的困境。
四、給混合所有制企業完全市場化身份
過去股份制的探索沒有取得成功是因為只解決了從市場募集資金的問題,并沒有把市場機制真正引入企業,還戴著”國有控股或國有參股“的帽子。混合所有制企業與股份制企業最大的區別在于前者解決了所有者到位的問題,并真正實行市場化運作。
混合所有制企業里,無論國有股份比例占多少,只要引入社會資本就不應再按照過去對國企的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混合所有制企業不能再走以前的彎路,也不應該再被戴上”國有混合或國有控股混合“的帽子,應給予完全市場化的身份。企業完全依照《公司法》進行市場化運作,在市場競爭中和民企、外企擁有同等的地位,堅持公平原則,”同臺競技“,既不享受特殊的優惠,也不被設任何額外的限制。
編輯:武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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