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萊全市水泥(不含粉磨站)錯峰停產4個月
為貫徹落實《煙臺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煙政辦發〔2018〕28號)和山東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有關工作要求,堅決完成蓬萊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有效應對冬季空氣污染,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原則
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重點對全市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行采暖期錯峰生產,并根據采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峰生產時間。
二、實施范圍
(一)2019--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的實施對象為全市范圍內水泥(不含粉磨站)、有燃煤設施的鑄造、有色(主要指電解鋁、鋁用炭素)、建材(含磚瓦窯、陶瓷、玻璃棉、巖棉、石膏板等)、醫藥(涉及原料藥生產的涉VOCs排放工序)、農藥(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等行業的企業。
(二)實施差異化管理,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辦法,確定A、B、C等級(名單由生態環境部門確定),對達到A、B級的企業,可不錯峰、也可適當減少錯峰時間;對C級等各類污染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采取錯峰生產措施。
(三)錯峰生產企業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但應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并報市政府批準。
三、實施時間
錯峰生產的時間原則上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街道辦事處是本區域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要把秋冬季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
(二)強化監督檢查。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將聯合各鎮街(區)建立錯峰協調機制,采取用電監控、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督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錯峰生產企業及豁免綠色標桿企業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及時處理投訴信息。對發現錯峰生產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依法依規處罰。
(三)要加大檢查問責力度。監督企業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強化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檢查,督促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在錯峰生產期間統籌做好水泥窯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確保達標排放。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峰生產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為,對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范圍,并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
(四)注重宣傳引導。要做好錯峰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峰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布舉報電話、微信公眾號等,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峰生產的企業,不及時改正的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五)做好總結匯報。各鎮街(區)請于錯峰生產工作結束后10日內,將錯峰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形成書面材料報工信局、生態環境局。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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