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7家水泥企業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
今年初,合肥市國稅局第二稽查局在對巢湖市水泥行業企業開展稅收專項檢查中,通過信息比對、深挖細查,查獲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涉案金額數千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并刑拘一人。
信息比對 鎖定疑點
今年4月,合肥市國稅局第二稽查局組織對巢湖市水泥行業企業開展稅收專項檢查,檢查人員通過稅源監控分析平臺進行信息比對分析,發現巢湖市某水泥制造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300份,金額2834.96萬元(含稅),其中購貨方納稅人識別號以“310”開頭的占242份,金額達2477.21萬元(含稅)。根據水泥行業銷售半徑特點,這些外省增值稅專票使檢查人員陡然生疑。
緊抓疑點 追蹤核實
憑著豐富的檢查經驗,檢查人員初步判斷這些開往省外的發票可能涉嫌虛開。為不打草驚蛇,檢查人員調取了該公司2011年至2013年賬簿憑證,對“310”開頭的銷售發票逐份核實,發現這些發票全部開往上海,每份發票的金額都接近10萬元,甚至部分發票金額價稅合計為10萬元整,不符合交易常規。經網上初步查證,上海方面受票企業大多只經營幾個月就注銷或走逃,疑點進一步暴露。隨后,檢查人員對該企業負責人、財務人員、開票人員進行全面約談詢問,從該企業的銷售模式、開票流程、貨款結算方式等不同環節收集證據。最終,一條以水泥販子(銷售商)為“中間人”的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慢慢浮出水面。
深挖細查 還原真相
經查,該企業的水泥主要依靠銷售商經銷。企業開出發貨單后,銷售商自行提貨,并依據提貨單金額、按照銷售商提供的購貨方名稱開具發票。檢查人員迅速對銷售商王某依法詢問。在大量事實面前,王某最終供述其按照“票販子”孫某、姜某提供的上海企業名稱,將未開票的提貨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一元一噸“好處費”賣給孫某、以二元一噸“好處費”直接賣給孫某下線姜某,以及以一元一噸“好處費”購買貨運駕駛員提貨單用來虛開發票等。
稅警聯手 打擊犯罪
第二稽查局迅速與公安機關聯系,并召開案情分析會,啟動聯合辦案機制。經大量內查外調,已初步查證巢湖市水泥行業有7戶企業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共涉及上海企業45戶、金額6416萬元、發票803份,上海受票企業多為貿易公司,目前只有6戶正常經營,其他均走逃或注銷。目前,公安機關已正式立案并刑拘一人,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編輯: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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