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一刀切”,山東濟寧市鼓勵水泥企業輪流停產、滿足A級可豁免限產……
日前,濟寧市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文件(濟氣綜治辦發〔2019〕41 號)關于印發《濟寧市2019-2020 年秋冬季工業企業綠色管控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下稱“方案”)顯示,工業企業秋冬季綠色管控實施時間原則上為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根據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測情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各行業綠色管控實施時間。方案針對水泥行業的管控安排如下:
水泥熟料(不含粉磨站)行業分級管控績效
采暖季期間(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滿足A級的企業可不予限產,滿足B級的企業停產不少于連續1個月(12月或1月),其他情形的企業停產不少于連續3個月(11月15日—2月15日或12月15日—3月15日,鼓勵縣市區分批輪流停產)。各縣(市、區)可根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管理實際加嚴要求。如山東省水泥協會出臺更嚴停限產要求,從嚴執行。
采暖季期間(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粉磨站停產不少于連續2個月(11月15日—1月15日或1月15日—3月15日,鼓勵縣市區分批輪流停產)。各縣(市、區)可根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管理實際加嚴要求。如山東省水泥協會出臺更嚴停限產要求,從嚴執行。
方案相關內容如下:
編輯:俞垚伊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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