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立窯煙氣治理應慎用電收塵器
首先是對生料成分的均勻穩定性要求太高。生料成分的不均勻穩定,會導致機立窯煙氣的比電阻大幅度變化,電收塵器很難適應比電阻不斷變化,因此收塵效率也就會受到影響了。
其次,對成球質量和料球水分的控制要求太嚴。成球質量差了,就會產生炸球現象,機立窯煙氣含塵濃度就會變化。料球水分太低或太高了都不能滿足電收塵器的要求。
第三,機立窯工況的不穩定也是電收塵器無法長期穩定運行的一個重要原因。機立窯煅燒過程中,處理窯面、交接班、機械故障、操作方法等都會影響其工況(溫度、濕度、風量、含塵濃度、煙氣成分等)的穩定性,這就會導致煙氣特性的變化,電收塵器的電場也就無法穩定運行了。
第四,易腐蝕、結露。電收塵器的殼體、極板、放電裝置、管道等部位很容易受機立窯煙氣中酸性物質的腐蝕。煙氣中大量水分又會導致電收塵器產生結露,從而降低收塵效率,縮短除塵器的使用壽命。
第五,國家有關標準的出臺也對電收塵器提出了挑戰。前不久,有關部門對GB4915-1996《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更為嚴格的修定,即GB4915-2004《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標準中要求“利用水泥窯焚燒危險廢物應采用布袋除塵器”,“不得采用因工藝波動造成停止運行的除塵裝置?,F有水泥窯采用的除塵裝置,其相對于水泥窯通風機的年同步運轉率不得小于99%”,“水泥窯排氣筒應安裝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連續監測裝置”等等,另外新標準還要求現有水泥窯自2006年1月1日起排放濃度要≤100mg/m3,新建或2010年1月1日起現有水泥窯排放濃度都要≤50mg/m3。綜合考慮,電收塵器是無法長期穩定達到如此嚴格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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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國水泥》2004年 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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