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滿足A級的水泥企業豁免四個月錯峰
滿足A及水平的濟寧水泥企業可以在秋冬豁免錯峰四個月。
日前,山東省濟寧市發布《濟寧市 2019-2020 年秋冬季工業企業綠色管控實施方案(試行)》稱(簡稱《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省 、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進 2019-2020 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季節性生產調控 ,持續改善區域空氣質量,制定本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的實施范圍包括:實施范圍建材、焦化、鑄造、 炭素、玻璃 、涉 VOCs 、各類鍋爐等行業企業。建材行業主要包括水泥 (含粉磨站) 、陶瓷、磚瓦、石灰 、玻璃棉、石膏板、巖棉、礦物棉等行業企業。涉 VOCs 行業主要針對涉 s VOCs 排放的制藥工業、農藥工業、化工、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印刷等行業企業。
《實施方案》)規定工業企業秋冬季綠色管控實施時間原則上為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根據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預測情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各行業綠色管控實施時間。
同時,《實施方案》)表示禁止一刀切,綠色標桿企業減免,為納入的企業執行最嚴停限產。該方案要求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工業企業,按照《工業企業綠色標桿企業評選辦法(試行)》申請綠色標桿企業,經屬地政府批準后發放綠色標桿企業證書,可按規定實行不限產或少限產。
建材(水泥熟料、粉磨站、陶瓷、磚瓦、 石灰 、玻璃棉、石膏板、巖棉、礦物棉)、焦化、鑄造、玻璃、炭素、各類鍋爐、涉VOCs等行業所有企業要全部納入管控清單,凡是未納入的,采暖季期間按同行業最嚴標準執行停限產。
對企業落實停限產情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巡查、整改臺賬。確保企業嚴格執行停限產措施;對應列入本方案停限產企業名單而未列入的、以保障民生為由規避停限產的或未按要求落實停限產措施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范圍,并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
采暖季期間(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滿足A級的企業可不予限產,滿足B級的企業 在停產不少于連續續1個月(12月或1月) ,其他情形的企業在停產不少于連續3個月(11月15日 —2月15日或12月15日—3月15日,鼓勵縣市區分批輪流停產)。各 縣(市、區)可根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管理實際加嚴要求。如山東省水泥協會出臺更嚴停限產要求,從嚴執行 。
采暖季期間(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粉磨站停產不少于連續2 個月(11月15日—1月15日或1月15 日—3月15日,鼓勵縣市區分批輪流停產)。各縣(市、區)可根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管理實際加嚴要求。如山東省水泥協會出臺更嚴停限產要求,從嚴執行 。
根據《工業企業綠色標桿企業評選辦法(試行)》,A級企業PM、SO2、NOx排放濃度分別控制在10、30、100mg/m3以內。PM治理采用袋式除塵、濕式電除塵等。窯爐可配備SCR/SNCR高效脫硝裝置。
編輯: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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