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十三五”規劃:退城入園、超低排放、 水泥行業攤上事兒了!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發改委發布《廊坊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為建設經濟強市、構建和諧社會、打造“生態廊坊”。根據國務院《“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及《廊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其中關于水泥行業的具體要求如下體現:
《規劃》指出將繼續深化淘汰過剩產能。從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等方面,嚴格制定產能退出標準,發揮金融、價格、土地等要素的杠桿作用,采取差異化、懲罰性措施,倒逼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業退出。實施“分類處置,依法破產;優化布局、調整退出;調整戰略、轉型發展;兼并重組、減量轉化”等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河北省“6643”工程任務目標,進一步淘汰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過剩產能,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完善退出機制。全面推進化工、電鍍等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到2020年,基本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藝設備,推動生產裝備向大型化、連續化、自動化邁進,全市工業增加值能耗強度大幅度降低。逐步將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化學合成和生物制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企業遷入合法設立、基礎設施齊全、符合產業定位的工業園區。
二、強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強化污染源協同防治。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采取“雙零控制”,對現有企業環保不達標“零容忍”,堅決采取強制措施綜合整治“散亂污”企業,對新上項目環保不達標“零出生”,從源頭上嚴格控制新增污染。
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設備,深化鋼鐵、水泥、電力、玻璃、石化等重點行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實施煤電升級改造行動計劃,推行精細化管理,燃煤發電全部達到“近零排放”。減少二次顆粒物前體物的排放。加強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推進火電、鋼鐵、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和鍋爐全面達標排放,全面實行在線監測。
提高危險廢物處置和管理水平。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重點監管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的監管體系,市級以上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推動縣級醫療廢物設置設施建設,逐步實現農村等偏遠地區醫療廢物無害化管理。推動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處置企業向規模化發展,形成一批龍頭企業。嚴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進入填埋場,減少危險廢物填埋量。鼓勵使用水泥回轉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急預案,嚴格執行識別標識制度、轉移聯單制度。加強對危險廢物的信息化監管。
《規劃》全文
“十三五”是廊坊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后沖刺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的五年。為建設經濟強市、構建和諧社會、打造“生態廊坊”。根據國務院《“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及《廊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Page] 第一章 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戰略思想,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促轉型、調結構、優布局、控源頭、重治理、嚴監管”的環境保護工作主基調,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領域主動適應經濟社會新常態。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強化源頭防控和全過程監管,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把生態環境作為社會經濟發展不可逾越的底線和紅線。統籌污染治理、總量減排、環境風險管控和生態建設,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新機制。加速廊坊市科學發展、綠色崛起,主動融入大局,堅持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在對接京津、服務京津中加快發展自己,不斷加快廊坊與京津同城融合發展步伐。
二、基本原則
(一)更加注重“綠色發展”和“紅線思維”。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主線,推進多污染源綜合治理,實施環境分區管治和分類管理,優化布局,強化源頭控制,嚴格環境準入,推進經濟綠色轉型、人與自然和諧,建設“綠色廊坊”。
(二)更加注重“國內領先”和“率先引領”。在生態環境質量上,瞄準現代化都市生態宜居標準,逐步提高要求,水氣聲等主要指標要力爭取得更大改善;在環境保護標準上,按照國內最嚴、接軌國際的標準推進污染治理,體現率先引領;在環境保護措施上,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快推進實施。
(三)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和“依法嚴管”。把制度建設作為重點,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形成系統完整的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理和改革創新并舉,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環保責任和法制體系,強化執法監管機制,健全市場化治污機制。
(四)更加注重“科學治理”和“創新驅動”。加強環境保護科技支撐力度,強化環境保護制度創新、政策創新和技術創新,積極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形成產業新高地,成為經濟轉型升級新增長點。大力推進第三方治理,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城市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保公共服務有效解決群眾環境訴求與財政資金不足的矛盾。
(五)更加注重“全員行動”和“社會共治”。實施政府、企業、公眾多元主體責任分擔、合作共治和監督制衡機制,形成各職能部門相互配合、共同發力的環境保護統一戰線,引導公眾有序參與環境決策、環境治理和環境監督,倡導綠色生活生產方式,形成生態文明長效機制。
三、規劃目標
到2020年,污染治理和山水林田湖生態修復取得重大進展,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控制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水平明顯上升,生態建設、流域治理、污染防治等方面與京津實現聯防聯控聯治,大氣質量明顯好轉,森林覆蓋率穩定在30%以上。城鄉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生態環境保護基礎和服務設施建設取得明顯進展,環境監管能力建設跨入一個新階段。環境保護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新突破。生態環境形成新優勢,為廊坊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四、指標體系
共設定環境質量、總量控制、資源利用、生態建設四類29項指標,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 機遇和挑戰
一、機遇
(一)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環境質量改善面臨機遇期。黨的十九大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體布局。生態文明體制改革“1+6”方案的頒布實施,奠定了生態文明建設最重要的制度基礎,對于統籌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緩解我國生態環境形勢嚴峻程度,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新環保法的實施,促進環境信息公開,強化監管手段,人民群眾空前關注并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國明確了轉型發展的路徑和制度保障,為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提供了重大的現實機遇。
(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驅動,污染物新增量進入收窄期。國家實施創新驅動和“一帶一路”戰略、“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行動計劃等,為廊坊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加快培育增長動力提供了更大空間和可能。國家“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的系列政策措施,為廊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了有利條件。全市經濟增長方式由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把轉方式調結構作為經濟發展的主任務,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工業結構調整改善,鋼鐵、水泥、玻璃等高污染行業得到控制,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提高,總量和結構都在向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方向發展。
(三)緊抓京津冀協同發展,經濟轉型發展進入提速期。世界經濟正在發生深刻變化,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孕育著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將迎來新的發展空間和突破。我國經濟發展已經進入新常態,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具有巨大的韌性、潛力和回旋余地,為廊坊提供了難得歷史機遇。按照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空間布局,廊坊緊鄰“一核”、地處“雙城”之間、“主軸”之上,全域處于中部核心功能區,為全方位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聚集國內外先進要素提供了現實機遇。北京新機場及其配套工程的加快建設,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建設穩步推進,將為廊坊打造面向全國乃至世界的新窗口;列入京津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和全國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有利于率先突破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與京津深度融合的緊密共同體。社會經濟迅猛發展,經濟基礎雄厚,有利于污染治理和生態建設。
(四)污染治理聯防聯控,生態環境保護進入突破期。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打造我國經濟增長和轉型升級的新引擎,是中央著眼全國發展大局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生態環境保護是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實現實質性進展的三大率先突破點之一。河北省定位為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與京津實行生態環境資訊共用、生態過渡帶共建、污染聯防聯控,廊坊市地處京津之間,環保工作帶來了重大機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工作》,廊坊市被劃為京津冀治霾核心區,北京市與廊坊市、保定市對接,北京在資金、技術方面支持河北兩市,落實重點工程項目,共同加快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步伐。
二、挑戰
(一)生態環境質量形勢不容樂觀。“十二五”期間,廊坊市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全市環保工作仍存在投入不足、工作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一些地區污染的問題依然突出,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存在較大難度。2015年底,轄區內的主要河流水質均為劣Ⅴ類水體,城市市區內存在黑臭水體,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城市(縣城)尤其是鄉鎮集中供熱、供氣,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北部礦區等區域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不徹底,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水源地保護區建設推進緩慢,農村綜合整治工作有待提高。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的不斷深化,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大向外轉移,廊坊市是承接京津產業轉移的主要地區和重點地區,新興產業示范區和工業聚集區將會提速發展,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廊坊市環境保護將提出新的要求。
(二)污染物減排壓力增大。“十二五”期間,圓滿完成污染減排工作,但“十三五”期間減排工作依然任重道遠。污染物減排潛力枯竭,“十二五”期間,隨著廊坊市產業結構調整日趨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日益合理,造成全市污染減排空間收窄,減排工程日益匱乏,減排潛力日益枯竭;削減新增量壓力大。重點城鎮人口增長率、GDP、五類畜禽養殖量、全社會煤炭消耗量、天然氣使用量、全口徑行業統計等宏觀統計數據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數據存在著較大的內在關聯,經濟社會統計數據的快速增長,致使削減新增量壓力加大。農業源減排壓力大。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及數量的科學控制難度較大,農業源新增量的控制任務艱巨。
(三)環境治理改善困難。廊坊市水資源嚴重匱乏,地表水河流入境量增長潛力小、水質難以保證,河流均為過境河流,且多條河流斷流,未斷流的河流受上游客水水質和本市生活污水影響,水質大部分為劣Ⅴ類。地下水資源超采嚴重,無地表水源補給,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2015年,市區二級以上天數僅為185天,其中一級天數僅為27天,超標天數180天,其中重污染天數52天,大氣環境持續改善困難。各縣城(市、區)空氣達標天數均值為38.4%,二級以上天數有待提高,局部環境質量有待改善。環境空氣污染問題呈現復雜化,大氣污染從“煤煙型”向鍋爐廢氣、二次揚塵、VOCs、機動車尾氣等的混合型、多元化污染轉變。區域整治任務仍十分艱巨,污染問題尚未根除。
(四)農村生態環境問題顯現。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農村建設規模迅速擴大,城鎮化進程加快,隨之而來農村生活污染嚴重,集中居住環境問題凸顯。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不斷增多,與農村污染治理技術不成熟,污染治理措施不健全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十三五”期間,農村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列入總量削減計劃,更是為環保工程帶來巨大壓力。一些地區農村工礦企業污染突出,污染治理設施落后,更有高污染工廠向環境保護與執法水平相對較低的農村地區轉移,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農村環境污染程度。化肥、農藥、薄膜等在農業生產中的廣泛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脅著農村生態環境安全。
(五)環境安全仍存隱患。目前廊坊市集中飲用水源均為地下水,但水源地保護區建設仍不完善,管理機構不太明確。鄉鎮及農村地區未劃分保護區,需進一步落實農村飲用水集中處理、供給,境內地表水水質整體較差,主要河流均為納污河,污染問題突出。固體廢物處置、處理設施基本健全,日常運行管理有待提高。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處置過程自動化監控能力不足,監管難度高,流失可能性大,存有環境安全隱患。重金屬污染防治技術薄弱,土壤監測、防控體系尚不健全。
第三章 主要領域和重大任務
一、推進能源資源高效利用,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一)嚴格控制資源能源消耗。合理設定資源能源消耗上限,實施水資源、建設用地、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大結構調整、技術改造、管理提升攻堅力度,力爭使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單位產品能耗和排放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深入落實河北省、廊坊市“減煤”政策,逐年完成省下達的削減煤炭目標任務,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在電力供應中的比例。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到2020年,萬元GDP用水量下降25%。強力推廣節水農業,壓縮高耗水農作物面積,加快實施灌區節水改造。制定嚴格的產業準入政策,禁止發展高耗水產業,加快淘汰壓減高耗水產業產能。大力倡導生活節水,推進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持續增加城市再生水利用量,建設海綿城市。以永定河、潮白河、大清河和子牙河等為主,合理確定濕地、河流生態水系用水規模,加強用水調度,用足用好引江引黃等客水資源。嚴格劃定城市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到2020年,確保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59萬畝。積極開展農村土地整理、加強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加大閑置土地處理力度,到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45.33萬畝以下。
(二)繼續深化淘汰過剩產能。從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等方面,嚴格制定產能退出標準,發揮金融、價格、土地等要素的杠桿作用,采取差異化、懲罰性措施,倒逼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業退出。實施“分類處置,依法破產;優化布局、調整退出;調整戰略、轉型發展;兼并重組、減量轉化”等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實河北省“6643”工程任務目標,進一步淘汰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過剩產能,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完善退出機制。全面推進化工、電鍍等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到2020年,基本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藝設備,推動生產裝備向大型化、連續化、自動化邁進,全市工業增加值能耗強度大幅度降低。逐步將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化學合成和生物制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企業遷入合法設立、基礎設施齊全、符合產業定位的工業園區。
(三)積極發展循環經濟。按照綠色化的理念優化產業發展模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著力建立循環型產業體系。積極探索“產城功能協調”新模式,促進生產和生活系統的循環鏈接,推動形成跨區域、跨領域的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體系。工業領域通過“建鏈、增鏈、補鏈、延鏈”,推動循環耦合,構建循環經濟產業網絡。社會領域與京津統籌規劃、統一布局,構建再生資源一體化處置利用產業體系。重點推進生活垃圾發電項目,餐廚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轉爐除塵灰、粉煤灰等固廢綜合利用項目。積極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園區循環經濟產業鏈構建、能源資源高效利用、污水集中處理、基礎設施等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提高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構建京津冀區域、城市間的廢舊電子設備、家電回收體系,提高廢舊電子設備家電回收企業的拆解能力和資源化利用率。
二、強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按照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于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冀發〔2017〕7號)(“1+18”系列措施)要求,指導“十三五”期間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全力推動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進展,確保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一)全力推進燃煤控制。嚴守空間紅線、總量紅線、準入紅線“三條鐵線”要求,優化調整用煤產業規模與布局,削減煤炭消費總量,新建用煤項目必須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通過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壓減過剩產能、燃煤鍋爐治理、散煤壓減替代等方式大幅降低煤炭消費量,穩步提高外購電、天然氣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加快推進城鎮氣化,力爭實現城鎮居民生活燃氣全覆蓋。合理布局燃氣調峰電站,適度發展天然氣汽車及配套加氣站政策落地。在氣源有保障、經濟可承受的前提下,穩步推進工業領域“煤改氣”,加快天然氣分布式能源應用。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實施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工程,有序開發利用地熱資源。大力推進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市建成區禁止新建各類燃煤鍋爐。市建成區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市域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二)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鼓勵開發使用天然氣、電力、太陽能、地熱等清潔能源。加快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和余熱利用工程建設,鼓勵余熱余壓利用,加強供熱管網增容改造,最大限度實現城市、縣城和重點鎮建成區內集中供熱。積極推廣大型煤粉高效鍋爐、“微煤霧化”鍋爐及其他高效節能環保鍋爐,提高燃煤鍋爐能源利用效率,采取“以大帶小”方式淘汰工業燃煤鍋爐。積極推進農村“電代煤”和“氣代煤”工作,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太陽能、地熱等清潔能源,對全市現有煤炭經營單位進行深度整治,禁止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榮烏高速以北全部區域(禁煤區)內,市、縣建成區完成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基本實現無煤化,同步推進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工程建設。完成全市禁煤區(榮烏高速以北)散煤清潔化替代,同時完成榮烏高速以南霸州市、文安縣、大城縣農村區域散煤清潔化替代,實現全市域散煤清零。加快推進縣城和鄉鎮集中供熱,各縣城、鄉鎮建成區集中供熱率力爭達到75%,在集中供熱難以覆蓋的區域實現清潔能源或潔凈燃料替代,基本實現城市無煤化。實施農村地區散煤壓減替代及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工程。推廣“煤改氣”“煤改電”“煤改地熱”“煤改太陽能”及秸稈能源化利用等燃煤替代模式。
(三)強化污染源協同防治。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采取“雙零控制”,對現有企業環保不達標“零容忍”,堅決采取強制措施綜合整治“散亂污”企業,對新上項目環保不達標“零出生”,從源頭上嚴格控制新增污染。加快構建節能減排長效機制,強化能耗總量和強度雙重控制,到2020年全市單位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7%左右,煤炭壓減完成國家、省下達的任務。嚴格實施項目能評和環評制度,提高能耗、污染排放標準,倒逼企業不斷提高節能減排水平。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設備,深化鋼鐵、水泥、電力、玻璃、石化等重點行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實施煤電升級改造行動計劃,推行精細化管理,燃煤發電全部達到“近零排放”。減少二次顆粒物前體物的排放。加強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推進火電、鋼鐵、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和鍋爐全面達標排放,全面實行在線監測。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面推進化工、涂料、涂裝、家具、印刷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實現重點行業、重點企業VOCs污染治理全覆蓋。汽車涂裝、涂料和油墨生產、印刷等行業按要求推進廢氣達標排放治理,到2020年底,完成全市VOCs重點排放企業綜合治理。強化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的協同減排,建立固定源、移動源、面源排放清單,對芳香烴、烯烴、炔烴、醛類、酮類等揮發性有機物實施重點減排。加強氨污染控制,改進傳統落后的施肥方式,推進氨合成與化肥行業的技術升級與污染治理,加強脫硫脫硝過程中氨逃逸控制。狠抓建筑施工和道路揚塵治理,全面落實綠色施工堆場場地圍擋、路面硬化、定期灑水、高空噴霧、原料及建筑垃圾及時覆蓋等各項降塵要求,全面推廣高效自動洗輪機、防塵抑塵材料等新技術,城市建成區施工工地現場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及在線監測系統。集中治理工業料場無組織排放。各種煤堆、料場實現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深入實施露天礦山污染整治行動,對三河東北部礦山進行深入生態修復。大力推廣秸稈機械化還田、秸稈青貯等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全面禁止秸稈焚燒和廢棄物露天焚燒。嚴禁城市建成區露天燒烤,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嚴禁城區露天燒烤。開展道路車輛綜合治理,減少區域性污染物排放。深入實施道路車輛污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強化渣土車管理,持續保持黃標車淘汰高壓態勢,加速淘汰未達到國家Ⅰ類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未達到國家Ⅲ類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于2019年提前實施國家第六階段輕型汽車和重型汽車排放標準。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在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開展新能源汽車使用試點示范,在農村地區推廣電動農用車。繼續淘汰高排放車輛,加強在用機動車年度檢驗。強化新生產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監管。開展清潔柴油機行動,加強高排放工程機械、重型柴油車、農業機械等管理。嚴控進市高排放車輛,優化重型貨運車輛行車線路,實施過境重型貨運車輛遠端繞行,減少對城市建成區的污染。
(四)提升科學精準治霾水平。實施以污染源排放清單為基礎的科學管理。推進源解析工作,建立全市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在此基礎上,運用空氣質量模型模擬大氣污染物轉移輸送過程,確定區域的重點污染物、重點污染行業與重點污染源,形成基于質量管理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科學方案。嚴格管理高空排放廢氣企業,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或集中檢修等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并確保達標排放,減少二次顆粒物前體物在區域中的傳輸。按照污染空間分布特征和來源成因,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大污染綜合治理力度,到2020年,區域細顆粒物污染形勢顯著好轉,臭氧濃度基本穩定。科學編制并嚴格實施城鄉規劃,建立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合理布局產業園區,強化縣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防止對城市造成傳輸性污染。制定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時間和重點項目。實施科技治霾專項計劃,以支撐壓減燃煤、治污減排、控車減油、清潔降塵等為重點,實施技術研發和先進成果應用示范項目,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三、精準推進水污染防治,發力提升水環境質量
(一)優先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科學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鄉(鎮)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開展定期監測和調查評估。規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建設,到2018年底前,完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規范保護區標志和標識。以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及南水北調輸水線路為重點,實施水源地隔離、水源地綜合整治工程。強化飲用水供水全過程監管。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信息。做好飲用水水源風險防范,每年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基礎調查與評估,對每個風險源開展隱患排查、整改,編制環境風險應急方案,建立聯防聯控應急機制。加強地表水與地下水聯調設施建設,實現不同類型多水源聯網供水,增強城鄉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到2018年必須建設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推進農村規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設施建設,實現供水設施共建共享。建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數據庫,每兩年更新一次。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在100%,鄉(鎮)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全部得到有效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達標率達到80%以上。
(二)全面改善地表水環境質量。加強重點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制定北運河、潮白河、泃河、龍河、大清河、子牙河等六條國、省控重點河流水質達標方案,深化開展入河排污口清查和整治行動。按照《河北省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河流市縣鄉河長體系,將主體責任逐一落實到匯水范圍內的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達標期限,確保各條河流逐年達到國家、省考核目標要求。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點開展紅娘港一支、尹家溝、鮑邱河、小友垡干渠、鳳河、南營排干、永金干渠、引清東干渠(固安)、中亭河、石溝干渠、老大清河、老龍河,八干渠13條市控河流及域內其它支斗毛渠的水環境綜合整治,持續改善廊坊市流域水環境質量。強化對主要河流實行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考核,河流主要斷面水質長期不達標以及完不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縣(市、區)或企業集團,實行區域限批和企業限批。對造成水體污染物超標的縣(市、區),全面實行生態補償金扣繳政策,大力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引水調水常態化,擴大水資源總量。到2020年,全市重污染河流基本恢復使用功能。整治城市黑臭水體,根據《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細化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計劃和實施方案,采用“控源截污、內源治理、清水補給、生態修復”等綜合措施,市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到2020年底前,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打好濕地保護與修復攻堅戰。加快香河潮白河、大運河萬畝荷塘國家濕地公園試點建設,推動京南森林濕地生態走廊、文安趙王新河省級濕地公園、勝芳濕地公園、龍河東張務濕地、廊坊自然公園濕地建設。繼續實施永定河郊野濕地公園建設,積極推動水利風景區建設和三河采礦區生態修復,實施永定河泛區安次安全區和臨空安全區工程建設。推動北三縣與平谷、薊縣聯合申報京津冀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
(三)深化重點行業水污染防治。全面取締落后企業。對全市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企業排查,制定和實施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砷、煉硫、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取締實施方案,并于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并向社會公開。對未按期完成取締任務的地區,暫停對該地區涉水行業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開展對水環境影響較大的“小散亂污”企業和各類小型加工場的專項整治。出臺化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十大”重點行業水治理與清潔化改造方案,明確治理目標、任務和期限。對所有涉酸行業企業逐個進行排查,建立臺賬,明確廢酸去向,開展專項整治。提升屠宰、農副食品加工、水產品加工等行業的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推廣食品制造業、金屬制品業、精細化工等行業清潔生產。氮肥行業尿素生產完成工藝冷凝液水解解析技術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制藥(抗生素、維生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制革行業實施鉻減量化和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集中治理工業聚集區水污染。排查各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對預處理不符合要求或集中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工業聚集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出臺園區外涉水工業企業入園實施方案,明確入園時間表。確因不具備入園條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工業企業,須明確保留條件,實施尾水深度處理,執行最嚴格的排放標準,否則一律予以關停。整治重點污染企業。實施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計劃,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應限期治理,明確達標時限,整治仍不能達標的應予以關閉。加強廊坊瑞港化工有限公司、廊坊龍騰宇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廊坊鼎昇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固安玉龍食品腸衣有限責任公司、廊坊泛達管件有限公司等企業的污染治理。根據水質改善要求,加大力度整治重點河流流域內的直排企業,實施差別化限期治理和工業廢水深度處理工程,加強對排放重金屬、危廢企業的監管和在線監測。
(四)積極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修復。劃定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和地面沉降控制區范圍。強化安次、廣陽、永清、霸州、文安和大城等縣(市、區)深層嚴重超采區地下漏斗監控。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新增取用地下水。嚴格控制深層承壓水開采,開采礦泉水、地熱水和建設地下水源熱泵系統應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地下水采礦許可。全面關停未經批準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水井。到2020年,基本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定期調查評估三河市李秉全水源地等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加快推進廊坊市區水源地、霸州市城區水源地、三河市李秉全水源地、三河市泃河灣水源地等飲用水水源地補給區水污染防治示范項目建設。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區域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以地下水污染、歷史遺留場地和垃圾填埋場、污灌區等環境突出地區為重點,開展土壤、地下水修復試點。新建、改建、擴建加油站地下油罐一律使用雙層油罐,全市542座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雙層油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
(五)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和中水回用比例。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一律執行國家《城鎮污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12)一級A排放標準,并預留“提標改造”空間。加快鐵路北污水處理廠、萬莊污水處理廠、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項目建設,確保2018年底前建成運行;對運行負荷率已達90%以上的固安縣綠源城區污水處理廠、文安縣左各莊第一污水處理廠、文安縣健源污水處理廠、三河金橋水業有限公司(燕郊城南污水處理廠)等7座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擴建改造工程。對目前尚未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的霸州溢昇水務科技有限公司勝芳分公司、霸州嘉誠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霸州國泰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三河金橋水業有限公司(燕郊城南污水處理廠)、北京佳瑞環境保護有限公司等5座污水處理設施,因地制宜進行提標改造,強化脫氮除磷處理功能。推進香河縣安平鎮、五百戶鎮,大城縣南趙扶鎮、留各莊鎮,文安縣左各莊鎮,大廠縣夏墊鎮、祁各莊鎮,霸州市信安鎮、勝芳鎮、堂二里鎮等10個重點鎮污水處理廠建設,64%的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到2019年,主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縣城(縣級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全市所有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完善城鎮污水處理實施配套管網,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強化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污水處理設施應與配套管網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加快推進大皮營引渠沿線和龍河以南地區污水管網及相關泵站建設,擴大城鎮污水管網覆蓋范圍,推進新建城區、擴建新區以及城鄉。結合部等污水截留、收集納管,提高污水收集率。推進城鎮排水系統雨污分流建設,新建城區、擴建新區、新開發區規劃審批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建設主體單位全面負責雨污分流建設。制定并實施大皮營引渠沿線雨污分流方案和龍河沿線管網建設,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
(六)推進農村污染源整治。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開展泃河、潮白河、北運河、龍河、大清河、子牙河等河流沿岸畜禽養殖企業及養殖戶清理工作,完成全市禁養區、限養區劃定。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嚴格控制養殖總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調整優化畜禽養殖業布局,大力發展生態養殖業,促進養殖業轉型升級。2019年底前,所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全部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締。控制種植業污染。有效控制農藥化肥使用量,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積極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引導農民科學施肥,在政策上鼓勵施用有機肥,減少農田化肥氮磷流失。根據《河北省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制定廊坊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強化農村生活環境綜合整治。結合轄區村莊布局、環境敏感區域分布、周邊水體水質等狀況,制定“十三五”廊坊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實施對象及區域。落實“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以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垃圾為重點,因地制宜選擇經濟實用、維護簡便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以分布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有明確水體功能的河流兩側1000米范圍內的“傍水”村莊為重點,制定全市“傍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行動計劃,重點推動建設污水一體化處理設施。完成現有溝渠坑塘垃圾等清理工作,消滅“傍水”農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亂象。到2020年,全市新增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000個。
四、分類防控土壤環境污染,開展土壤環境攻堅行動
(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在現有相關調查基礎上,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全面掌握重點行業在產企業用地和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及污染地塊分布,初步掌握污染地塊環境風險情況。嚴格執行河北省10年一個周期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
(二)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在固安縣、三河市、香河縣、大城縣、文安縣和霸州市等產糧(油)大縣,三河市、香河縣、霸州市、安次區、廣陽區、固安縣和永清縣等蔬菜產業重點縣,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和交通干線兩側等重點區域,補充監測點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提高監測頻次。2020年底前,結合考慮農用地利用方式、地形地貌、集中連片度、土壤類型、區域產業結構布局等因素,逐步完善全市土壤質量監測網絡。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構建全市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拓寬數據獲取渠道,實現數據動態更新。加強數據共享,編制資源共享目錄,明確共享權限和方式,發揮土壤環境大數據在污染防治、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農業生產中的作用。
(三)實施農用地土壤環境分類管理。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3個類別,以耕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對本行政區域內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縣(市、區),進行預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或納入基本農田整備區,實行嚴格保護,確保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情況,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風險。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用途管理,禁止種植食用農產品和飼草,依法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左右。
(四)加強建設用地環境風險管控。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強制調查評估制度。構建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污染地塊修復與土地再開發利用協同一體的管理與政策體系。對擬收回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制革、化工、電鍍、鉛酸電池、制藥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擬改變用途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院、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縣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加強建設用地用途管理,符合相應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地塊,方可進入用地程序;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所在縣政府政府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到2020年,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五)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明確治理與修復主體。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制定治理與修復規劃,明確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建立項目庫。有序開展治理與修復。確定治理與修復重點。各地要結合城市環境質量提升和發展布局調整,以擬開發建設居住、商業、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項目的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治理與修復。強化治理與修復工程監管。治理與修復工程原則上在原址進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轉運污染土壤的,有關責任單位要將運輸時間、方式、線路和污染土壤數量、去向、最終處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工程施工期間,責任單位要設立公告牌,公開工程基本情況、環境影響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要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工程完工后,責任單位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治理與修復效果進行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出臺有關責任追究辦法。
五、積極構建美麗廊坊,系統開展生態環境修復
(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落實環境功能區。布局性的污染是最難治理的污染,格局性的破壞是最難恢復的破壞,要以環境功能區劃構建“基礎骨架”,以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確立“生態高地”,共同形成廊坊市生態安全總體格局。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根據河北省要求推進廊坊市環境功能區劃的實施,并按照系統性、協調性、等級性、強制性、可行性和動態性原則,將水、大氣、土壤和生態環境系統敏感區、重要區和脆弱區等影響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的重要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對紅線區域實施嚴格保護,落實國家生態保護思路,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分類實施紅線管控要求。紅線區域內嚴禁進行城鎮化和工業化活動、礦產資源開發、工程建設等,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資源使用不超限。分層次推進空間用途管制落地。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主體功能區建設的配套政策,制定差別化績效考核評估體系,形成符合各區域主體功能定位的導向機制。確定廊坊市基本平衡的生態底線,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區域協調基本平臺。同時,以落實城市生態保護紅線為核心,試點推進環境總體規劃,加強生態安全格局與城鎮化發展格局的銜接,確定城市增長邊界,統籌生態空間、生產空間和生活空間布局,結合“多規合一”工作,建立統一銜接、功能協調的空間規劃體系,適時開展資源環境負面清單編制工作。
(二)開展綠色廊坊攻堅行動。圍繞建設平原森林城市,共同打造京津保生態過渡帶和綠美廊道,依托環京津生態林帶、冀中平原農田防護林網、綠美廊道綠化、城市綠化、村莊綠化等國家、省、市重點造林綠化工程,以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為目標,全力打造“十城”(廊坊主城區、8個縣市城區、廊坊開發區)、“二帶”(環首都、天津邊界生態景觀帶)、“三網”(河渠水系、道路、農田林網)、“三點”(園區、城鎮、村莊綠化)為一體的多功能森林生態體系。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穩定在30%以上。建設北部園林風景生態區。以“森林綠景、生態氧吧”為主題,加快推進潮白河大運河國家濕地公園建設,注重功能完善,檔次提升,加強礦山治理和山體修復,提高綠化檔次和水平。建設中部名優林果生態區。以“田園綠海、休閑采摘”為主題,大力推進永定河流域名優特林果基地建設,打造綠廊,全面推進原有林木、果樹上檔升級,加快安次東張務濕地建設,提高生態功能和碳匯水平。建設南部森林濕地生態區。以“增林擴綠、產業發展”為主題,實施大清河、子牙河流域森林濕地建設工程,全力推進霸州、文安、大城連片打造森林濕地,大力發展速生豐產林基地、果品基地和農田林網、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建成東聯天津、西接白洋淀,綿延一體的森林濕地生態走廊。
(三)深入開展生態文明示范建設。開展不同層次的生態示范創建。以生態市建設為契機,不斷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依據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新指標體系與考核方式,實施城市環境綜合管理,充分發揮模范城市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城市從污染治理向環境質量提升轉變。嚴格按照《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指標(試行)》要求開展新一輪的生態示范縣、市創建工作。推動建立一批重點行業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基地,提高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數量和水平。大力開展綠色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建設一批綠色機關、學校、社區、企業和家庭,打造一批以綠色示范單位為主體的環境宣傳教育基地。實施海綿城市建設。轉變城市規劃建設理念,保護和恢復城市生態。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加強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與廣場、海綿型公園與綠地、雨水調蓄與排水防澇設施等建設。加強城鎮節水,公共建筑須采用節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到2019年,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以美麗鄉村建設為抓手,加快改善農村人居生態環境。以農村扶貧攻堅重點區域、環京津縣、南水北調沿線和重要水源地周邊農村為重點,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80%建制村整治工作。以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為重點,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從典型示范向集中連片改造提升轉變,通過擴點成片及新建片區,充分發揮連片建設的聚合效應。
六、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環境安全
(一)實施環境風險全過程防控。源頭防控環境風險。完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推進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類分級管理。以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要素為重點建立污染風險源清單,為重點污染源識別及風險管理提供數據支撐。建立對地下水污染存在風險的場地清單。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影響范圍內的風險源名錄,定期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及風險評估。以地理信息系統(GIS)為載體,在全市水源地、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加油站、規模化養殖場、垃圾填埋場等污染源調查基礎上,開發建立地下水污染風險源清單,為地下水污染源風險防控工作提供科學依據。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源調查工作,細致摸排當前污染源分布和排放情況,開展廊坊市大氣污染源活動水平與治理設施現狀分析,建立廊坊市大氣污染源活動水平數據庫,在此基礎上編制符合廊坊實際情況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為重點污染源識別及空氣污染日常及風險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加強重點區域領域的環境風險綜合管控。針對典型環境風險區域和關鍵環境風險問題開展綜合管控示范,選擇新型環境污染物質、環境健康敏感區、巨型污染場地等,開展法規政策、管理機制、工程措施和資金保障等綜合解決途徑的探索和示范,切實降低環境風險。
強化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風險防控。健全環境風險預測預警及風險評估體系,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完善預案、備案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環境應急響應分級體系。研究分析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制度。積極推進地表水飲用水源地和市(或縣)出入界斷面風險防控工程建設,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影響范圍內的風險源名錄,制定風險防控和應急防范方案,定期開展風險源事故隱患排查及風險評估,每兩年開展一次演練并建立預案定期修改制度。突出重金屬、核與輻射、危險廢物等重點領域,對重點風險源進行全面調查與綜合評估,完善制度政策和應急體系的建設。
切實加強企業環境風險管理。全面開展環境風險排查工作,開展重點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工作。建立健全嚴格的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重金屬、放射源全過程管理制度和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嚴厲打擊非法轉移處置和偷排偷放行為。
推行環境損害賠償。對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管理、環境損害賠償、環境公益訴訟等的法律、制度、配套政策進行研究,出臺地方政策、法規。探索通過財政、金融、稅費等手段,加強促進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承擔方式的多元化轉變。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工作,積極探索解決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社會化、市場化途徑。
(二)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加強核技術利用監管能力、事故預防和應急能力的建設,適應核利用技術快速發展的需要。完善市縣二位一體的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形成輻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啟動核與輻射應急指揮中心工程建設,建立輻射應急體系。推進輻射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強化輻射環境監測領域,拓展實驗室放化分析項目,提升輻射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宣傳貫徹《河北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建立輻射應急體系。
(三)深化重金屬綜合污染防治。繼續加強涉重行業、產品的綜合防控。嚴格執行產業準入條件,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源頭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推行先進清潔生產技術,嚴格控制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
規范日常管理和風險管理。建立重金屬排放企業重金屬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臺賬等環境管理檔案,逐步對重金屬污染物實行日監測制度和相關報告制度,并實施環境監督員制度。開展涉重企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審核工作,實行備案制度,定期組織演練,加強風險防范工作,遏制重金屬污染事故發生,保障區域安全。
(四)提高危險廢物處置和管理水平。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重點監管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的監管體系,市級以上重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推動縣級醫療廢物設置設施建設,逐步實現農村等偏遠地區醫療廢物無害化管理。推動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處置企業向規模化發展,形成一批龍頭企業。嚴格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進入填埋場,減少危險廢物填埋量。鼓勵使用水泥回轉窯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急預案,嚴格執行識別標識制度、轉移聯單制度。加強對危險廢物的信息化監管。
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和處理企業的規范化建設。建成覆蓋全市規范安全的回收和處理體系,全面控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環境污染。
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回收體系。加大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村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按照城鄉一體化垃圾處理模式,完善收轉運網絡,擴大覆蓋面。全面推進城鄉一體化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建設,到2020年,廊坊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6%、縣城達到93%,農村地區達到60%。建設餐廚廢棄物回收體系,到2020年,建成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運處理體系,實現資源化利用。確立污泥處置示范工程,開展工業生產過程協同處理生活垃圾和污泥試點。開展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工程,實現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建立環境監管系統,加強對焚燒設施煙氣排放及衛生填埋場滲濾液和填埋氣體排放的監測。
提高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在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為主要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打造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為關鍵節點的循環經濟產業鏈,逐年減少堆存量,提高綜合利用水平。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用于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加大對固體廢物利用項目支持力度。推動全市固體廢物利用產業發展。
(五)加強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提升化學品環境管理基礎能力,加強重點行業危險化學品全過程環境監管。持續加強化工園區規范化管理,降低化學品環境風險。嚴格控制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污染。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情況調查,監控評估飲用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和水產品集中區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風險。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口,并逐步淘汰替代,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能力建設。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監督、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的環境保護工作機制,繼續堅持環境保護各級“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實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環境環保問責和獎懲制度,切實落實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問責和責任追究。保證治理開發健康有序地進行,以實現廊坊市及周邊地區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深化環保目標考核工作。將生態環境保護納入黨政干部政績綜合評價體系,深化環境質量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完善環保目標評估考核機制,將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并定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不斷加強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建立綜合決策機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以環境保護作為經濟結構調整導向,以環境容量作為區域發展決策依據,以環境準入作為調節手段,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的作用,建立有利于資源可持續利用、環境友好、生態文明的環境管理體制。全面建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體系,特別是在土地開發利用、區域流域水域開發利用、重要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等方面嚴格實施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并作為有關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合理確定區域發展規模、產業結構和布局,從決策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二、政策保障
(一)加強規章制度建設。盡快制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地表水污染防治等的地方性行政措施,解決廣大群眾重點關心的環境問題。適時制定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VOCs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地方性規章制度,為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提供法制保障。落實《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擴展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手段,促進污染減排。探索建立操作性強的農村環境保護行政措施體系,有效指導農村環保工作,維護好廣大農村群眾的環境利益。推動地方性生態補償條例制定工作。實施河北省自然保護區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維護全市環境安全。
(二)嚴格執行環境標準。以國家和全省產業振興規劃、產業政策為導向,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將保障人民群眾環境利益、改善生態環境作為落腳點,在冶金、建材、化工、醫藥造紙等重污染行業嚴格環境保護準入制度,執行污染物排放標準,從排放源頭上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強制審核,有效促進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控制向全過程控制延伸。適時開展應急狀態下環境質量標準制定工作。
(三)強化環境執法。加大環保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的專項行動。以飲用水源地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保護工作為切入點,全面推動生態環境監察工作。加強重點行業和重點區域的執法力度,建立環境保護后督察制度。規范環保執法行為,探索環保執法方式改革。認真落實環保執法責任制,嚴格執法程序、規范行政裁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察,嚴厲懲處違法、違紀行為,確保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和公正執法。推進環保執法向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發展,探索建立檢察院為主體的公益訴訟制度,維護共同訴訟人的共同求償,逐步改變目前環保執法的被動局面。以提升執法能力建設為著力點,加強各級環保執法能力建設,擴充環保執法人員編制,增強環保執法力量,升級環保執法裝備,提升執法效率,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執法水平。切實加強農村環境執法工作。
三、資金保障
(一)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明確市各級政府以及企業的環境保護事權財權,強化政府環保投入的主體地位。加大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等環保領域投入力度。重大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建設項目應優先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統籌安排投入,并組織實施。強化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和項目后續管理,努力提高財政性環保資金的投資績效。
(二)建立多元投融資機制。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建立多元環保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有限投入的杠桿作用,鼓勵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采取多種融資形式,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積極推進環境金融產品創新,引導銀行、企業和社會投資;推進環保國際合作,努力爭取國際援助項目和貸款項目。
四、技術保障
(一)鼓勵科技創新,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環保科技創新,特別是在水污染、大氣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物、農業面源污染,以及生態保護、資源循環利用、飲用水安全等領域組織建立環保科研技術團隊,加強環境保護共性和關鍵技術的研發,加快高新技術在環保領域的應用,同時培育環保技術轉化市場,促進環保技術成果轉化。深入研究環境保護重大戰略、政策及管理體系,開展市域流域水質環境治理達標保障等專項科研課題研究,發揮環境科技對環境管理的支撐作用。加快推進環保產業發展,嚴格市場準入制度,規范環保產業市場,完善招投標機制,抑制不正當競爭。繼續扶持和培育環保龍頭企業,走規模化、集約化、集團化發展的路子。繼續大力發展環保服務業,推進環境咨詢市場化,實行相關的職(執)業資格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逐步完善多功能全方位的環保產業政策,市場、技術、信息咨詢服務網絡體系。
(二)建立生態信息網。加強生態環境資料數據的收集和分析,及時跟蹤環境變化趨勢,提出對策措施。完善生態環境動態監測網絡,開展環境現狀普查,建設環境資源數據庫,對全市范圍內的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水土流失、土壤有機質含量、工農業及生活污染、水資源年際變化、氣候變化、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進行動態跟蹤,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和監測資料綜合集成,利用網絡技術、3S技術、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決策支持信息系統,不斷提高生態環境動態監測和跟蹤水平。
五、社會保障
(一)加強宣傳教育。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展覽、書籍等多種渠道,加大環境宣傳力度,建立全市環境宣傳教育體系,開展環保宣傳系列活動,并積極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環保培訓,普及中小學環境教育,深入全民環境教育宣傳,提高全社會環境保護意識。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鼓勵和吸納國外政府和民間環保資金,發展環境宣傳教育公益事業。
(二)完善環保公眾監督與參與機制。完善環保公眾監督和參與機制。加強公眾對環境違法行為和環保執法工作的監督,通過環保熱線、網絡、新聞媒體廣開舉報渠道,保證廣大人民群眾能夠行使自己的檢舉和控告權。完善社會公眾舉報案件的快速查處機制,繼續堅持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制度,激勵更多的公眾參與監督環境違法行為。強化公眾環保聽證制度,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編輯:余婷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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