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安全管理員要嚴格履行職責
近日,湘潭市應急管理局發布了《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27”設備檢修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報告》稱,2019年2月27日10時50分左右,湖南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湘鄉韶峰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對生產設備(5000t/d窯頭電修塵廢氣管道)進行檢修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67萬余元。經過調查,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總結了事故教訓,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經調查認定,“2.27”設備檢修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檢修單位)湘鄉韶峰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檢修人員違章作業。間接原因是檢修單位和發包單位(湖南韶峰南方水泥)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檢修單位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水泥企業將檢修任務外包越來越多,改變了過去水泥企業包羅萬象,要說“大”不一定,要說“全”是一定的。檢修更專業化使資源配置合理,效率提升。但一段時間以來,外包檢修作業安全事故較為頻繁出現,除檢修單位存在安全責任不到位外,作為發包單位的水泥企業同樣存在安全責任不到位,任務發包了,把自己該負的安全主體責任也一股腦包(摔)了出去。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這次事故間接原因中指出檢修發包單位檢修安全監管職責沒有落實到位。責任認定理所當然包括了作為檢修發包單位的韶峰南方水泥。《報告》建議對七人追究責任,其中三人為韶峰南方水泥員工。他們分別是,負責本廠設備檢修項目現場安全協調會和安全巡查等制造二分廠安全員、負責本廠窯頭廢氣管道閥門更換等檢修項目的安全監管制造二分廠副主任工程師、負責南方水泥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環保部安全主管。
在新修訂《安全生產法》的亮點之一是增加了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 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在第二十三條中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這些法律條款可以說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撐足了腰。企業安全管理人員不能再說什么有職無權了。對外包工程也不能再不聞不問,放任不管了。
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企業實施檢修計劃期間本應牢牢地“釘”在現場。即使是外包了,也必須在現場對承包單位叮緊了。這不僅是安全職責所在,也是保證檢修質量,為使自己今后工作能有條不紊的保證。制造二分廠安全員和安全主管對窯頭廢氣管道閥門更換施工安全巡查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鉚焊一組人員未設作業監護人、未掛安全帶,違章進入管道閥門內作業。在驗收檢查時,發現閥門葉片不能轉動后,聽任檢修單位違規作業。在未真正查清原因情況下,貿然拆除與執行器連接的閥門連桿,想用手拉葫蘆硬拽,以至使閥門葉片完全處在自由狀態,隨時可能發生轉動。當檢修工未采取安全措施違規站到葉片上,在變動位置時,葉片果然轉動,悲劇發生。調查指出,企業安全員和安全主管安全巡查不到位,認定在事故中應負重要領導責任確如其分,《報告》建議給予警告處分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
韶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27”設備檢修高處墜落事故給所有水泥企業也是警示,對從事安全管理人員也是嚴格履行職責的案例。企業檢修是企業生產經營的大事,即使是外包,也必須親自上場,置之度外就是失職,必將追責。
編輯: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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