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水泥行業全面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近日,內蒙古生態環境廳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從發布的文件中獲悉,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的“三掛鉤”機制。嚴格高能耗、高物耗和產能過剩、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以及涉及其他具有重大環境風險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推進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對位于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冶金、水泥、制藥等污染嚴重企業,由各盟市人民政府制定計劃,限期完成搬遷、改造,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
嚴格控制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新、改、擴建項目要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海市及周邊地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和達拉特旗等地區的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石化及化工等重點行業及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新建項目全面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現役企業2019年底完成升級改造,2020年1月1日起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企業制定無組織排放改造方案,強化火電、鋼鐵、有色、建材、焦化、熱力生產及供應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各盟市建立管理清單。
2019年1月1日起,全區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用燃油“三油并軌”。
2019年6月底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赤峰市和烏蘭察布市完成國家第三階段(含)標準以下柴油貨車禁限行區域劃定工作,其他地區于2019年底前完成。
嚴格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全面建設綠色礦山。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對新設立礦山執行綠色礦山標準建設,生產礦山限期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企業要逐步退出市場。
明確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期間停產、限產、限排生產企業清單,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和責任人,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
關于印發實施《內蒙古自治區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下載1:內蒙古自治區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點-發布稿.pdf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