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粉刷石膏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包裝、運輸和貯存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在建筑物室內墻面和頂棚上進行底層、面層及保溫層抹灰的粉刷石膏。 2引用標準 GB 177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 GB2419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方法 GB9776建筑石膏 3術語粉蓋刷石膏,二水硫酸鈣或無水硫酸鈣經緞燒,其生成物(βCaSO4·1/2H2O和Ⅱ型 CaSO4)單獨或兩者混合后摻入外加劑,也可加入集料制成的膠結料。 4分類、等級與標記 4.1分類粉刷石骨按其用途分類,見表1。表1分類面層粉刷石膏底層粉刷石膏保溫層粉刷石膏代號MDW 4.2等級粉刷石膏按強度分為優等品(A)、一等品(B)與合格品(C)。 4.3標記 4.3.1標記方法標記的順序為:產品名稱,代號,等級及標準號。 4.3.2標記示例優等品面層粉刷石膏標記如下:粉刷石膏MA JC/T5l7 5技術要求 5.1細度粉刷石膏的細度以2.5mm和0.2mm篩的篩余百分數計,其值應不大于表2規定的數值。表2產品類別面層粉刷石膏底層和保溫層粉刷石膏 2.5mm方孔篩篩余 0 0.2mm方孔篩篩余 40- 5.2凝結時間粉刷石膏的初凝時間應不小于1h,終凝時間應不大于8h。 5.3強度粉刷石膏的強度不得小于表3規定的數值。表3產品類別面層粉刷石膏底層粉刷石膏保溫層粉刷石膏等級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抗折強度 3.0 2.0 1.0 2.5 1.5 0.8 1.5 0.6抗壓強度 5.0 3.5 2.5 4.0 3.0 2.0 2.5 1.0 5.4體積密度保溫層粉刷石膏的體積密度應不大于600kg/m[3]。 6試驗方法 6.1試驗儀器與設備 6.1.1標準篩篩孔邊長為2.5mm和0.2mm的方孔篩。應有篩底和篩蓋。 6.1.2跳桌及附件采用GB24l9中測定水泥改砂流動度的跳桌及附件。 6.1.3攪拌機采用GB177中的膠砂攪拌機,但攪拌葉改為可裝卸式的。 6.1.4采用GB9776中的攪拌鍋、凝結時間固定儀、試摸、電熱鼓風干燥箱、抗折試驗機、抗壓試驗機、抗壓夾具和刮平刀等設備與器具。 6.2試樣試樣分為三等份,保存在密封容器中。其中一份做試驗,其余兩份在室溫下保存三 個月,必要時用作重檢或復驗。 6.3試驗條件試驗室溫度為20±5℃,空氣相對濕度為65%±10%。粉刷石膏試樣、拌和水及試摸等儀器的溫度應與室溫相同。 6.4試驗步驟 6.4.1細度的測定從密封容器中取出1000g試佯,在40::2℃下烘千至恒量(烘千時間相隔1h的質量差不超過18?即為恒量),并在于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將試佯按下述步日連續測定兩次。稱取100±0.2g試樣,倒入安上篩底的2.5mm方孔篩中,蓋上篩蓋,進行手篩。直到不再有物料從篩網通過為止。再稱取未經過篩的試樣50±0.1g,倒人安上篩底的0.2mm的方孔篩中,蓋上篩蓋,進行試驗,其試驗方法按GB9776進行。 6.4.2凝結時間的測定測定凝結時間應采用符合擴散度用水量要求的石膏漿。 6.4.2.1測定擴散度用水量的方法試驗前用濕布抹擦跳桌臺面、搗棒、截錐圓模和模套內壁,并將截錐圓模和模套置于玻璃臺面中心,蓋上濕布。稱取約1.5L試樣,充分拌勻后稱量,精確到5g。在攪拌鍋中加入估計為擴散度用水量的水。將試樣在30s內均勻地撒入水中靜置1min,濕潤后用料勺攪拌1min,然后用頂攪機攪拌2min,得到均勻的石膏漿,迅速分兩層裝人模內。第一層裝至圓錐模高的三分之二,用圓柱搗棒自邊緣至中心均勻搗壓15次,接著裝第二層漿,裝至高出圓模約2cm,同樣用圓柱搗至自邊緣至中心均勻搗壓10次。其搗壓深度為:第一層搗至漿高度的三分之一,第二層搗至不超過已搗實的底層表面。裝填和搗實漿時,應用手將截錐圓模扶住,避免移動。搗壓完畢,取下模套,用小刀將高出截錐圓模的漿刮去并抹平,然后垂直向上輕輕提起圓模。從裝填漿至提起圓模時間為2min。立即開動跳桌,以每秒一次的速度連續跳動15次。跳動完畢,在兩個互相垂直的方向上測量試餅的直徑,精確到1mm,計算兩個方向直徑的平均值,以mm表示,即擴散度,它應等于165±5mm。若不等,則應改變加水量,重新拌合石膏料漿再行試驗,直到達到要求為止。記錄連續兩次石膏漿擴散度為165±5mm時的加水量,該水量與試樣的質量比(以百分數表示,精確至1%),即為擴散度用水量。 6.4.2.2測定凝結時間的方法利用測定擴散度合格后的剩余石膏漿,倒人環模,進行凝結時間的測定,測定方法按GB9776進行,但測定時間間隔為15min。 6.4.3強度的測定 6.4.3.1測定抗折強度的方法從密封容器中,取出約1.5L試樣,充分拌勻后稱量,精確至5g,并按擴散度用水量加水,按6.4.2.l制備石膏漿。用料勺將漿濁人預先涂有一趕層礦物油的試模內,試模振動和脫模程序按GB9776進行,但試件在終凝后脫模。膜模后的試件應在試驗室條件下靜置3d,然后在40±2℃烘箱中烘干至恒量(24h質量減少不大于1g卻為恒量)。烘干后的試件在試驗室條件下冷卻至室溫,再進行抗折強度的測定。抗折強度測定方法按GB9776進行。 6.4.3.2測定抗壓強度的方法抗壓強度的測定方法按GB9776進行。 6.4.4體積密度的測定利用烘干至恒量的抗折強度試件,進行稱量,精確至1g。計算三個試件的平均質量,按下式計算體積密度:Gγ=───×100V式中:γ──體積密度,kg/m[3]; G──試件平均質量,g; v──試件體積,4cm×4cm×16cm=256cm[3]。 7檢驗規則 7.1出廠檢驗產品出廠必須進行出廠檢驗。檢驗項目包括:面層粉刷石膏:細度、凝結時間、抗折強度;底層粉刷石膏:凝結時間、抗折強度;保溫層粉刷石膏:體積密度、凝結時間、抗折強度。 7.2型式檢驗產品的型式檢驗,正常生產條件下,每3個月進行一次。型式檢驗項目包括出廠檢驗全部項目與抗壓強度。 7.3批量與抽樣 7.3.1批量:以連續生產的60t產品為一批,不足60t產品時也以一批計。 7.3.2抽樣:從一批中隨機抽取10袋,每袋抽取約3L,總共不少于30L。 7.4判定將抽取的試樣充分拌勻,分為三等份,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其中一份試樣按第6章 進行試驗,檢驗結果,若均符合第5章相應等級技術要求時,則判為該等級品。若有一項以上指標不符合該等級,即判該批產品降等或不合格。若只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可用其他兩份試樣對不合格指標進行重檢。重檢結果,如兩個試樣均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符合該等級;如仍有一個試樣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降等或不合格。用戶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時,可進行復驗。復驗應在產品貯存期內進行。 8包裝、標志、運輸、貯存 8.1粉刷石膏一般采用袋裝,可用具有防潮的及不易破損的紙袋或其他復合袋包裝。 8.2包裝袋上應以藍、黑、紅三種顏色文字(其中藍代表M類,黑代表D類,紅代表W類)清楚標明制造廠名、商標、批量編號、標記、生產日期和防潮標志。 8.3粉刷石膏在運輸與貯存時不得受潮和混入雜物,不同型號和等級的粉刷石膏應分別貯運,不得混雜。 8.4粉刷石膏自生產之日算起,貯存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后應重新進行質量檢驗,以確定其等級。附加說明:本標準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設計院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汪卓敏、彭榮、鄭建國。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水泥網立場。聯系電話:0571-85871513,郵箱: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