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輕質耐堿澆注料的定義、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貯存及運輸。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窯爐隔熱襯里用的具有耐堿性的水硬澆注料。 2引用標準 GB 3001耐火制品常溫抗折強度的試驗方法 GB 10696硅鋁質耐火澆注料耐堿性試驗方法 YB 2202耐火混凝土燒后線變化檢驗方法 YB 2204耐火混凝土常溫、烘干耐壓強度檢驗方法 YB 2205耐火混凝土顯氣孔率、體積密度檢驗方法 YB 2209耐火混凝土檢驗制樣規定 3定義輕質耐堿澆注料是指以低粘土質輕骨料、鋁酸鹽水泥結合劑外摻適量添加劑配制而成的、具有耐堿性、用做隔熱襯里的一種水硬性澆注料。 4分類輕質耐堿澆注料按性能分為優等品及一等品,共四個型號(見下表)。────┬────┬───┬─────┬──────┬──────┬────│性│││抗折強度,不│抗壓強度,不││能││110℃烘干│小于 MPa│小于 MPa│3h恒溫后線變化不│指││體積密度,│││線變化不產品等級│標│耐堿性│不大于├──┬───┼──┬───┤大于1.5%│型│(最低│kg/m3│110│1100│110│1100│的試驗溫│號│等級)││℃│℃│℃│℃│度,℃││││烘干│燒后│烘干│燒后│────┼────┼───┼─────┼──┼───┼──┼───┼────│Q-12D│一級│ 1650│4.0│ 3.5│35│ 30│1200優等品├────┼───┼─────┼──┼───┼──┼───┼────│Q-13D│一級│ 1700│4.0│ 3.5│40│ 35│1300────┼────┼───┼─────┼──┼───┼──┼───┼────│Q-12│二級│ 1600│2.5│ -│25│ -│1200一等品├────┼───┼─────┼──┼───┼──┼───┼────│Q-13│二級│ 1650│3.0│ -│30│ -│1300────┴────┴───┴─────┴──┴───┴──┴───┴──── 5技術要求輕質耐堿澆注料的性能須符合下表的要求。 6試驗方法 6.1燒后線變化輕質耐堿澆注料燒后線變化的測定按 YB 2202進行。恒溫3h。也可采用40mm×40mm×160mm試體。 6.2烘干體積密度輕質耐堿澆注料烘干體積密度的測定按 YB 2205的規定進行。 6.3耐堿性輕質耐堿澆注料耐堿性的測定按 GB 10696的規定進行。 6.4抗壓及抗折強度按 YB 2209的規定制備試體。輕質耐堿澆注料抗壓強度的測定按 YB 2204的規定進行,抗折強度的測定按 GB 3001的規定進行,但燒至 1000℃的試體須以4~6℃/min的速度均勻升到1000℃。恒溫3h后冷卻到室溫,再進行強度試驗。 7檢驗規則 7.1產品組批輕質耐堿澆注料按同一型號組批,每批不超過50t。原料變更時應另外組批。 7.2取樣方法每批為一個取樣單位。取樣應有代表性。每批至少應在其中5袋(桶)中等量取樣。總量不得少于20kg。 7.3判定規則檢驗結果若有某一項不符合標準要求時,可按7.2條規定重新取雙倍樣品復檢。復檢結果即使有一項不合格者,也應判定該批澆注料為不合格。 8包裝、標志、貯存及運輸 8.1包裝可用密封桶裝,也可用耐磨、防潮的有襯里的雙層袋包裝。每袋凈重50±0.5kg,袋口必須縫扎牢實。也可將粉料用防潮、耐磨雙層袋單獨包裝,扎牢后放入大袋中。 8.2標志必須在包裝袋或其他包裝器具有標明產品名稱、型號、重量、包裝年、月、日及生產廠名稱。 8.3貯存及運輸輕質耐堿澆注料必須按型號分別貯存于干燥庫中。桶裝有效貯存期為12個月,袋裝為4個月。裝貨及運輸中必須有防雨、雪、潮濕的保護措施,嚴禁受潮。 9出廠合格證輕質澆注料出廠時必須向用戶發出包括品名、型號、數量、生產日期、質量檢驗結果并加蓋生產廠印章的出廠合格證。附錄 A輕質耐堿澆注料的用途及施工簡要說明 (參考件) A1用途輕質耐堿澆注料主要用于窯爐中有堿侵蝕的部位作耐堿隔熱襯里。例如水泥窯預分解系統的預熱器、分解爐管道系統及普通干法旋窯預熱分解帶。優等品適用于既有隔熱耐堿要求,又有高強耐磨要求的部位。也可用于無堿侵蝕的各種工業窯爐作耐熱隔熱襯里。 A2貯存輕質耐堿澆注料必須在干燥庫房存放。 A3施工簡要說明 A3.1水必須用清潔飲用水。pH值在6~8之間。拌合水應準確稱量。用水量如下:優等品為總料量的16%~17%,一等品為18%~20%。 A3.2攪拌推薦用強制式攪拌機。所有攪拌工具必須清潔。拌合到料均勻為止。 A3.3施工概要 A3.3.1所用模具的澆注面均應涂一層機油。 A3.3.2所有預埋金屬件,澆注前應涂一層青漆。 A3.3.3輕質澆注料拌合后0.5h內用完。當澆注厚度為200mm以內時,宜一次澆注到所規定厚度,振動到完全密實為止。 A3.3.4養護濕度100%,養護溫度宜在10~30℃之間。澆注后24h脫模。總養護時間為3~7d。 A3.3.5此材料不得與其他新拌混凝土混用或直接接觸使用。 A4烘干制度輕質耐堿澆注料制作的襯里或構筑物在使用前必須進行適當的熱處理。 A4.1在150℃左右烘干排除附著水。時間根據厚度而定。 A4.2以25℃/h的速度升溫到500℃左右(根據不同部位及實際可能而定)。 A4.3在500℃左右恒溫2d。 A4.4從500℃左右起以30~50℃/h的速度升溫到操作溫度。 A4.5根據不同部位的需要與可能,在操作溫度下恒溫2d以上。附加說明: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歸口。本標準由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耐火材料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薛德讓、馬世臣、肖素芬、岳彩新。本標準委托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耐火材料科學研究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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