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混凝土公司合并重整
近日,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顯示,安徽省廬江縣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8日作出(2024)皖0124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依法裁定準許安徽萬春混凝土有限公司、廬江縣萬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廬江建友特種混凝土有限公司、廬江眾利特種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安徽萬春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或債務人)實質合并重整。
為維護全體債權人、債務人和其他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效盤活債務人資產,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重整程序順利進行并重整成功,管理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
經管理人階段性查證,債務人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構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車輛、綠化苗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仿古風貌建筑和商業房產,截止評估基準日2024年4月8日評估價值總額為12055.47萬元,其中,剔除仿古風貌建筑和商業房產后的評估價值為2888.55萬元。
債務人主營業務為混凝土生產經營,現有三條預拌混凝土生產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重整前和重整過渡期內,均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據調查,破產重整前除了債務人自身生產經營產生較高經濟效益外,僅一條生產線的年租金收益就能達到約300萬元或用于沖抵債務(僅供參考,重整投資人應根據市場行情自行盡調)。
編輯: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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