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發布2019年環境要點,不達標企業全部關停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發布了2019年寧夏全區生態環境工作要點。要點指出2019年寧夏主要目標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和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進一步下降。推動高質量發展,對不符合規定、不利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建設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
打好藍天保衛戰,認真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深入推進重點行業達標治理、自備電廠超低改造、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強化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繼續抓好冬春季大氣攻堅。加強工業污染源環境監管,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制定全區涉重金屬企業總量減排方案,依法關停不達標企業。以下為2019年寧夏全區生態環境工作要點全文:
2019年全區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一年,也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組建生態環境機構運轉的第一年。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扎實做好2019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現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圍繞“建設美麗新寧夏、共圓偉大中國夢”,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生態立區戰略,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標本兼治、強化基礎,優化服務,嚴格監管,堅決整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努力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主要目標
按照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以及“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有關要求,2019年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主要目標指標是:
環境空氣質量方面。全區地級城市空氣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6.6%,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2%(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內),銀川都市圈大氣主要污染物濃度進一步降低,重污染天數進一步減少。
水環境質量方面。黃河流域寧夏段15個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穩定在73.3%以上,全面穩定消除劣Ⅴ類水體,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72.7%,地下水極差比例控制在6.7%以內,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達到“長制久清”,重點入黃排水溝水質基本達到Ⅳ類。
土壤環境風險管控方面。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得到進一步管控。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碳排放強度方面。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和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進一步下降。
三、重點工作任務安排
(一)整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強化對各地各部門整改工作督查督辦,嚴禁降低標準、杜絕變通走樣。充分運用一報一臺一網等媒體平臺,及時公開反饋問題整改及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扎實整改全區葡萄酒莊生產廢水排放問題。加大問題整改考核力度,規范整改工作驗收程序,定期通報整改工作進度,確保壓力傳遞到位,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嚴格落實《自治區環境保護督察方案》,啟動實施自治區環境保護督察,著力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2019年4月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問題取得階段性明顯進展。
(二)推動高質量發展。支持和服務沿黃生態經濟帶、銀川都市圈建設,完成“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編制,明確空間、總量和準入環境管控策略。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審查,修訂完善《自治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壓縮審批時限,精簡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對自治區重要規劃、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實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對不符合規定、不利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建設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繼續實施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計劃,抓好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三)打好藍天保衛戰。認真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深入推進重點行業達標治理、自備電廠超低改造、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強化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繼續抓好冬春季大氣攻堅。扎實推進清潔取暖,淘汰地級城市建成區不達標的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穩妥推進散煤治理。全面提升工地和道路揚塵管控水平,加強城市綠化和礦山綜合整治。認真組織開展氣候變化應對工作。推進重點區域聯防聯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日常工作調度督查和信息公開。
(四)打好新時代黃河保衛戰。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狠抓黃河支流治理,加強不達標水體達標建設,深化重點入黃排水溝整治,推進“一河兩湖”、固原“五河”等骨干工程建設,鞏固擴大治理成效,確保水質持續好轉。開展入河湖排污口規范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排查黃河干支流、重點入黃排水溝、重要湖泊的直排口,黃河干流杜絕新增排污口。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全區36座城鎮污水處理廠穩定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抓好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配套建設。深化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基本消除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建立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信息共享平臺,開展水(環境)功能區劃編制和水環境承載力評估。
(五)推進凈土保衛戰。落實《自治區推進凈土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采樣調查。配合有關部門推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依法實施分類管理。加強工業污染源環境監管,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制定全區涉重金屬企業總量減排方案,依法關停不達標企業。加快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出臺全區危險廢物處置環境準入要求和處置設施布局意見。扎實開展黃河兩岸清廢行動,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傾倒、填埋、處置,加大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督導落實“一場一策”整改方案。
(六)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落實《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計劃》,按照“一保兩治三減四提升”的要求,建立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千噸萬人”(日供水千噸或服務萬人)以上農村飲用水源地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工作,定期開展水質檢測。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障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持續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總量,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推廣農藥科學使用技術,強化農膜污染治理及資源化利用,逐步推行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
(七)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定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堅持統籌“油、路、車”治理,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實施機動車全防全控環境監管,增加鐵路貨運量,大力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清潔油品行動,加強部門之間統籌協調和聯合執法,全面治理柴油車(機)超標排放,明顯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促進區域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八)打好飲用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過程管理,組織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排查,實行問題清單管理,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依法完成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筑清理、關閉、搬遷,切實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加強城市及鄉村集中式飲用水水質監測。單一水源供水的吳忠、中衛等地級市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
(九)打好工業園區“散亂污”整治攻堅戰。嚴格落實《開發區整合優化和改革創新實施方案》,嚴把企業準入關口,開展環境違法建設項目清理,配合有關部門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對列入淘汰類的企業,實行“兩斷三清”;對列入整合搬遷整合類的企業,搬遷至合規開發區并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異地轉移,防止死灰復燃。
(十)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對影響生態環境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統一監管。推進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勘界定標工作,建立生態保護紅線數據庫,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加快形成生態保護紅線“一張圖”管理。推進石嘴山市賀蘭山東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作。鞏固和深化“綠盾”專項行動成果,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著力加強自然保護區綜合監管力度。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監督,積極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工作,指導有關市、縣(區)評選第三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配合做好第二屆“生態文明獎”評選工作。
(十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完善依法治理體系,抓緊推進環境保護條例、環境教育條例修訂,開展水污染防治條例地方立法,組織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前期調研工作,提高生態環境法治保障水平。聚焦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完善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繼續推進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加強涉氣、涉水、涉危險廢物等專項執法,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拉網式排查治理,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屢查屢犯、弄虛作假的企業加密監管頻次,集中查辦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規范執法行為,細化自由裁量權,強化服務引導,促進企業自覺守法。
(十二)提高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水平。加強國控輻射環境監測網建設,新建石嘴山市、吳忠市的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現輻射環境自動監測全覆蓋。全面完成放射性廢物庫安保升級改造。積極推進放射源在線監控平臺建設。落實《關于加強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演習工作的指導意見》,組織開展輻射事故應急單項演習,提升反恐應急監測與處置能力,確保全區輻射環境安全可控。
(十三)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繼續抓好生態環境領域改革方案落地見效,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統一全區生態環境系統權力清單指導目錄,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繼續加強綠色金融協作和聯合懲戒,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強化企業環境污染風險評估和環境信用評價管理,及時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嚴格落實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完成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指導服務全區生態環境系統機構改革,配齊配強干部隊伍。制定實施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十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以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引導為主,用好用活新聞網站、報刊電視、“兩微一端”等宣傳媒體,深入報道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進展,全年力爭刊(播)發稿件達到1200篇(條)。加強社會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做好“六·五”環境日、低碳日宣傳活動,持續推進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引導人民群眾以實際行動參與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來。開展“一圖一故事”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展示生態環境保護干部隊伍良好形象。加強輿論引導,對可能出現的負面輿情,及時發布權威信息答疑解惑,主動回應人民群眾關心關切的問題,匯聚人人重視人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正能量。
(十五)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加快構建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完成銀川都市圈22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100個區控水質監測斷面(點位)實現采測分離。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科技支撐和環保投入,發布《自治區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深化先進治污技術成果轉化。加快推進寧夏環境信息化指揮監管應用系統建設,構建生態環境數據平臺,實現數據共享互通。
四、全面加強黨的建設
持之以恒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堅決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決策部署,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一)堅定不移抓好政治建設。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不斷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通過專題培訓、經驗交流、集中宣講等方式,做到學以致用、用以促學、學用相長。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生活的若干準則》,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持續落實“三強九嚴”工程,切實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鑄入黨性觀念、化為紀律要求,不斷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覺悟,確保在政治上站得穩、靠得住。
(二)馳而不息抓好作風建設。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扎實開展全系統“擔當作為、轉變作風、服務發展”主題活動,把學習教育、提高認識、整改落實貫穿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始終,著力解決干部隊伍思想作風等領域的突出問題,堅決摒棄牢騷滿腹、怨天尤人的負能量,推進干部職工的政策理論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干部職工精神狀態明顯轉變,工作績效得到明顯提升。研究出臺強化環保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建立鮮明的用人導向,激發干部職工的活力和熱情。
(三)鍥而不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營造風清氣正、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態,以政治清明促進生態文明。不斷加強紀律教育,發揮正面典型引導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牢固樹立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緊盯選人用人、資金分配、審批監管、督察執法、工程建設等關鍵環節,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不留死角。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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