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涉監控化學品行政許可事項公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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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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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許可事項 |
依據 |
條件 |
程序 |
辦理結果 |
1 |
新疆金盛匯化工有限公司建設監控化學品生產設施的批復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1995年12月國務院令第190號,2011年1月修訂)
??? 第八條 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于生產第二類、第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化學工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化學工業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化學工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工程竣工后,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化學工業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報國務院化學工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投產使用。 |
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于生產第二類、第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具備產品工藝流程簡圖、可行性研究報告、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應急管理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不涉及應急管理部門審批的,應提交相關說明及材料) |
網上提交資料或線下提交資料均可;自治區工信廳初審合格后,報國家工信部審批。 |
2025年1月3日已獲得國家批復 |
2 |
新疆廣匯陸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建設監控化學品生產設施的批復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1995年12月國務院令第190號,2011年1月修訂)
??? 第八條 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于生產第二類、第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化學工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化學工業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報國務院化學工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工程竣工后,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化學工業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并報國務院化學工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投產使用。 |
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于生產第二類、第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具備產品工藝流程簡圖、可行性研究報告、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應急管理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不涉及應急管理部門審批的,應提交相關說明及材料) |
網上提交資料或線下提交資料均可;自治區工信廳初審合格后,報國家工信部審批。 |
2025年1月24日已獲得國家批復 |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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