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建廳“四轉變 六創新”強化散裝水泥工作
2012年,青海省確立了全年完成散裝水泥供應量500萬噸、生產供應預拌混凝土550萬立方米、散裝水泥率較2011年提高2個百分點的目標任務。為了順利實現這一目標任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采取了“四個轉變、六個創新”的工作思路及措施。
四個轉變:一是政策推動向地方法規推動的轉變。將現行有關政策和部門規章、好的做法、經驗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實行依法行政,規范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二是行政手段向經濟手段的轉變。將強制性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的手段實行多樣化管理,做好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等經濟手段的調控,更好調動用散的積極性。三是城市“禁現”與農牧區“推散”齊頭并進的轉變。針對青海省城市的用散量已經達到了西部城市平均水平的實際,在新形勢下為進一步提高和均衡全省的散裝水泥使用率,在鞏固城市用散成果的同時調整發展方向,大力開展農牧區(包含縣城,重點鄉鎮)使用散裝水泥的工作。四是預拌混凝土向預拌砂漿的轉變。為促進散裝水泥“三位一體”發展模式的形成,大力開展以城市為首的在建成區內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落實國家“禁現”要求,不斷縮小差距,完善青海省水泥“預拌”的產業鏈。
六個創新:一是散裝水泥立法方面工作的創新。將《青海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管理辦法》列入2012年首批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計劃中,爭取在年內以地方法規形式出臺。二是體制機制方面的創新。進一步與省編辦協調溝通,將管理職能落實到州、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盡快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三是城市“禁現”工作方面的創新。結合區域發展規劃,擴大“禁現”城市范圍。從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理、質監、項目申報驗收等各個環節入手,全面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四是示范引領工作方面創新。在民和農村發散示范縣引領的基礎上,會同商務、供銷合作社等部門,利用基層供銷社、農資銷售點、便民超市等流通資源,建立更多散裝水泥銷售配送點。五是目標任務確定方式方面的創新。與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企業簽定目標責任書,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六是管理能力提高方面的創新。利用各種形式,進行職工管理能力及業務知識方面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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