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這幾個地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
近日,桂林市人民政府下發通知,明確劃定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區域。決定從 2019 年 3 月 1 日起,在劃定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
據了解,桂林市的大氣污染主要是粉塵污染,其中建筑工地是主要的污染源之一。目前我市的象山、秀峰、疊彩、七星、雁山、臨桂6個城區和靈川縣全境范圍內建筑工地已經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為保護和改善城市環境,減少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我市決定擴大劃定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區域。
通知明確,劃定的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區域包括:靈川縣及臨桂、象山、秀峰、疊彩、七星、雁山區六個城區全境;全州縣、興安縣、永??h、陽朔縣、灌陽縣、龍勝各族自治縣、資源縣、平樂縣、荔浦市、恭城瑤族自治縣的縣(市)城鎮及部分毗鄰鄉鎮和重點鄉鎮全境、工業園(集中)區;桂林經濟技術開發區;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
通知同時對符合六種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明確可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此六種情形即:建設項目需要使用特種混凝土和砂漿或者施工工藝有特殊要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無法供應的;施工現場三十公里范圍以內無預拌混凝土供應,或者施工現場五十公里范圍以內無預拌砂漿供應的;因道路、場地等客觀原因限制,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的;水泥使用總量在 150 噸以下或者房屋建設面積在 500平方米以下的;搶險救災需要的;其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
通知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業建設工程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情況和質量監管,對不按照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應當責令改正;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負責該轄區的市、縣(市、區)散裝水泥主管部門或散裝水泥管理機構依法依規查處。
附:相關縣(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區域范圍
1 全州縣: 全州鎮、枧塘鎮、才灣鎮、龍水鎮、永歲鎮、白寶鄉。
2 興安縣: 興安鎮、界首鎮、溶江鎮、湘漓鎮、高尚鎮、嚴關鎮、
崔家鄉。
3 永??h: 永福鎮、蘇橋鎮、羅錦鎮、堡里鎮、廣福鄉。
4 陽朔縣:陽朔鎮、白沙鎮、興坪鎮、福利鎮、高田鎮、葡萄鎮(僅限葡萄景區)、金寶鄉(僅限遇龍河景區)、楊堤鄉(僅限楊堤景區)、普益鄉。
5 灌陽縣: 新街鎮、灌陽鎮、新圩鎮、水車鎮。
6 龍勝各族自治縣: 龍勝鎮、龍脊鎮、泗水鄉、江底鄉、瓢里鎮。
7 資源縣: 資源鎮、中峰鎮。
8 平樂縣: 平樂鎮、二塘鎮、沙子鎮。
9 荔浦市: 荔城鎮、青山鎮、修仁鎮、馬嶺鎮。
10 恭城瑤族自治縣:恭城鎮、平安鄉。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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