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浙江省水泥行業2010年夏季節能減排方案》的通知
各水泥企業:
根據浙江省政府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省經信委對水泥行業節能減排的統一部署,我會于6月18日召開了“浙江省水泥協會常務理事會(擴大)、省水泥行業自律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研究今年夏季的節能限產工作。會議依照省經信委對高耗能行業高峰壓電的要求,結合高溫季節水泥市場情況,制訂、通過了《浙江省水泥行業2010年夏季節能減排方案》。會后我會已將此方案報送省經信委,得到省經信委的同意和支持。
現將《浙江省水泥行業2010年夏季節能減排方案》印發給你們,要求全省水泥企業按照統一安排實施節能限產,并提前作好準備工作,保持一定的庫存,做好市場供應。
附件: 浙江省水泥行業2010年夏季節能減排方案
浙江省水泥協會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浙江省水泥行業2010年夏季節能減排方案
根據浙江省政府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經信委對水泥行業的節能減排的統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過浙江省水泥企業的節能限產,減少資源浪費,切實降低碳排放量,為浙江省“十一五”節能減排總目標實現做出重要貢獻。
二、原則和范圍
1、浙江省所有水泥企業(包括熟料線、粉磨企業)全部參與;
2、統一限產時間;
3、通過浙江省電力部門限定各水泥企業的用電負荷進行控制;
4、省、地(市)自律小組配合檢查。
三、方案和具體實施
1、根據省經信委的對水泥企業節能限產的要求,初步確定本次停產時間16天,分兩次實施,第一次為7月21日上午8:00至7月29日上午8:00,第二次為8月21日上午8:00至8月29日上午8:00。
2、以上停產時間,省經信委會同省電力部門按核定繳費容量的10%進行控制,各企業不得超負荷。
3、停產前各企業要控制好水泥、熟料庫存,以確保我省水泥市場和重點工程的基本需求。
4、各地(市)級自律小組對所轄范圍的企業進行駐廠檢查。
5、浙江省水泥自律小組從企業抽調人員,組建專門檢查小組進行專項檢查。
6、各企業認真做好本次節能限產工作,并積極配合檢查人員的檢查。
四、處罰
沒有遵守本次節能限產的企業:
1、建議省經信委對于資源綜合利用不予認定。
2、按省自律領導小組的有關規定處罰。
此方案經浙江省水泥協會常務理事會(擴大)、省自律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討論通過。
浙江省水泥協會
浙江省水泥行業自律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